『壹』 撫恤金如何分配和領取
撫恤金如何分配,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分配,具體如下:
1、撫恤金不屬於遺產,撫恤金是對傷殘人員或者死者近親屬的物質幫扶和精神撫慰,這筆款項是不能進行繼承的;
2、如果頌爛得到撫恤金的本人或者死者近親屬死亡的,那是才轉化為遺產,可以繼承。
撫恤金如何繼承
撫恤金不屬於遺產,但是在實務中一般是參照遺產繼承的順序和份額來分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資格繼承撫恤金的人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D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優先分配撫恤金。只有當第一順序繼承人都不存在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參與撫恤金的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信歲)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野坦漏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貳』 人去世後撫恤金怎麼領取需要什麼手續
以雙峰縣為例,一次性撫恤金的審批發放審批領取流程如下:
審批程序: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向縣民政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
2、縣民政局審核後,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專題報告。
3、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發放,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解決。
申報資料:
1、《烈士通知書》、《因公犧牲軍人通知書》或《病故軍人通知書》;
2、遺屬身份證及復印件;
3、遺屬戶口本及復印件;
4、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單及單位證明;
5、所在村(居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或病故軍人家庭成員有關情況證明;
6、遺屬銀行存摺復印件;
7、享受撫恤金的遺屬人數為2人以上的,必須到現場簽訂撫恤金分配協議書;
8、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2)沒有父母的撫恤金怎麼領取擴展閱讀
發放規定:
1、遺屬中有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撫恤金發給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撫恤金發給軍人的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無上述親屬的,不發;
2、享受撫恤金的遺屬人數為2人以上的,撫恤金的數額分配由遺屬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平均發放。
3、如果生前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載明的順序發放。
參考資料:雙峰縣人民政府-優撫相關政策及申請程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