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派出所開親屬關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一)准備好申請人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二)准備好申請人本人的《醫學出生證明》。(三)准備好申請人和父母的戶口本及戶口本有記載頁面的復印件。(四)如果申請人和父母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話,需要在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給開具申請人和父母的家庭關系證明材料。(五)帶上以上材料到申請人父母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遞交材料。(六)向申請人父母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遞交材料後,由公證處工作人員給您開具《親屬關系公證書》用以證明申請人和父母的關系。
法律依據
《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春擾明工作的意見》規定 公民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時,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事項,需要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主要包括下列9類情形:8、無犯罪記錄證明。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根據相關規定,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犯罪記錄制度,人民法院負責通報犯罪人員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公安派出所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沖升法律法規關於升學、服現役、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辦理。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可以申請查詢本人有無犯罪記錄。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對散森老犯罪人員信息要嚴格保密。
㈡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關系人材料:身份證、戶口簿。
關系人移居國外並加入外國國籍,提供關系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影印件;
關系人常居國外尚未加入外國國籍,但國內身份證、戶口簿已注銷,需提供關系人的中國戶籍注銷證明、護照影印件和國外拘留證明;
關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關系人的死亡證明。
3、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特殊:發往澳大利亞使用的父母親申請與子女的親屬關系公證,需提供父母親有且僅有幾個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
4、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兩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信:
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或親屬關系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或親屬關系公證書;
《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同時提供父母結婚證。
5、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6、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㈢ 辦理親屬關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㈣ 找工作政審都需要父母的什麼材料
父母親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
事業單位政審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個人自傳、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畢業證書原件、人事檔案、戶籍證明材料,由學校及當地派出所出或戶口所在地的村、社區、街道及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現實表現證明材料,以及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