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孩子異地辦理身份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兒童的身份證辦理程序與成年人是一樣的,無特殊要求,其有效期為5年。家長可去當地的派出所納瞎進行中茄沖辦理,並提供以下資料:戶口簿、二代證相片回執、一張相片、血型身高化驗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賣殲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 兒童首次辦理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兒童首次辦理身份證不可以異地辦理,因為有規定,第一次辦理身份證必須要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但是必須在其監護人陪同下,其監護人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家庭戶口本去當地的便民服務中畢卜廳心辦事大廳公安窗口去辦理。並且要出具監護人的戶籍證明,並拍照簽字確認。異地只可以補辦和換領居民身份證。
孩子第一次辦理身份證流程如下:
1、本人手隱在其監護人陪同下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
2、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
3、出示戶口簿或居住證;
4、如果是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
5、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6、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
7、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弊察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3. 兒童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
兒童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情況不包括首次辦理,因為有規定,首次辦理身份證需要在戶籍所在地,在異地只能是補辦身份證。異地補辦身份證的流程:
1、發現身份證丟失或者其他需要補辦的情況,應該盡快去居皮答住地的公安機關身份證腔世異地受理點申請補辦;
2、申請後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表;
3、繳納相關伍握肢費用,補辦身份證需要繳納相關的工本費;
4、領取領證回執;
5、戶籍地公安機關接到申請人受理信息,並審核簽發;
6、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間內完成製作和核驗發放;
7、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8、領回新的身份證即可。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辯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4. 兒童首次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
兒童首次型舉游異地辦理身份證,首先應當准備好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和住宿證答缺明文件。然後,去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請手續。工作人員會根據情況對你進行審核並核實你的身份。如果一切順利,就可以正式辦理兒童的身份證了。此外,也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尋求卜銷幫助;專業人士會給予全面的咨詢服務。
5. 兒童首次辦理身份證異地怎麼辦
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首次辦理異地居民身份證,只有實施首次辦理身份證跨省通辦的才可以。
以湖北為倒:
年滿16周歲公民,本人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准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未滿16周歲公民,在監梁唯護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准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
受理過程中,由受理地公安機關核驗申請材料,並現場採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可確認申請人身份信息准確無誤的,於五個工作日內審核簽發,對申請人身份信息存疑,經核查仍難以確認身份慎亂的,申請人需回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時限方面,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無需繳納工本費,辦理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群眾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受理機關領取或自願申請郵寄業務(郵費自理),證件直接寄遞到指定地點。
領取證件時,申請人需憑領證回執到受寬渣檔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託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和書面委託書,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6. 兒童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
兒童如果是第一次辦理身份證,只能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不能在異地辦理,只有身份證到期或者丟失,才能在異地補辦,在異補辦身份證必須提供居住證和戶口本,二者缺一不可。
1、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2、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需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3、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4、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5、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法律依據:盯返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
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凱洞的居民身份證;
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世枝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規定,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7. 小孩身份證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小孩身份證在異地辦理的具體情況:
1、如果蘆嫌是首次申領身份證,只能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不可以異地辦理;
2、如果是在外虧芹地工作學習居住,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流程:
1、異地補辦身份證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證,如果沒有居住證的話,辦理居住證需要居住地的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復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話,需要租賃協議;
2、用戶口單頁原件,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3、如果是在異地補辦身份證期間,需要出差住宿的話,要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是3個月,3個月內臨時身份證和普通身份證是一樣的法律陪空手效力的;
4、在異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的時候,除了居住證還要有戶口本的單頁原件和復印件,准備好了之後,到當地派出所還要進行免冠正面照片的採集;
5、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8. 未成年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
1、未成年人辦理身份證,首先要遵循該未成年人自主自願的原則,在父母的陪同下去辦理。
2、所需要的證件有:父母的身份證、孩子的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明、學籍證明(未上學的可以不必帶),以上證件均為原件。
3、帶齊上述證件之後,帶著孩子到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一般需要繳納20元的費用,等待一個月左右取證。領取身份證時,需要帶著戶口本和取證單據。
注意事項:在申請身份證的時候,孩子要穿著深色有領子的上衣,和我們成人申請身份證的要求相同。拍攝身份證照片時,要求孩子能夠單獨坐正,不能有旁人的協助,所以,太小的孩子還不適宜申領身份證。兒童身份證的有效期是5年,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樣貌發生了較大變化,家長需要及時帶孩子去更換身份證上的照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16-25周歲的身份證有效期為10年。
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宴信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隱逗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晌攜輪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此外,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未成年人身份證是可以在異地辦理的。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9. 兒童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流程
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步驟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賣滑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中腔臘請後,及時將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此外,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
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遇到被盜用而遭受到了經濟上的損失可以要求公安部門可以給開具一個掛失證明以進行免責維權。以上就是法律快圓襲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兒童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的相關知識,一般來說,兒童的首次身份證是需要早戶籍地進行辦理的,但是後續可以在異地進行,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拓展資料:滿16周歲: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或者個人戶口卡之一。未滿16周歲:應當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供監護關系憑證(即: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公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等有效監護憑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3條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10. 父母不在身邊如何辦理身份證
父母不在身邊可以代辦身份證。但需要提供辦證人手寫的委託書;辦證人的戶口簿;辦證人在外地的居住證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部門拍照的身份證電子版這些資料。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也可以異地補辦異地補辦身份證流程:
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0個工作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