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繼承父母房產需要哪些手續
繼承父母的房屋需要的手續有: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後換領新的產證。
一、房屋繼承需要的手續分為兩種情況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途徑:
(1)協商繼承
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團侍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拍或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襲鄭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② 請問繼承父母的房屋需要什麼手續
繼承過戶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液清敗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鬧顫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2)父母之間房產繼承過戶需要哪些擴展閱讀
繼承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正嫌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③ 父母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產過戶手續一般如下:
1、繼承人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要到市公安局或區公安局辦自己的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要帶以上的材料及自己的身份證件、被繼承人的房產證或使用其他形式的房產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辦繼承房產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④ 繼承父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爛慶談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二、不是親生子女有繼承權嗎
民法典規定,在法定繼承中,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以非親生子女也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同一順序繼承人遺產如何分配
怎樣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的遺產,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據以上規定,在分配遺產時,應掌握以下幾個情況:
1、各繼承人在生活條件和對被繼承人所盡的義務大抵相同時,所獲得的遺產份額應錄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如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助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差絕多分。
3、對那些有扶養能力和撫養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對那些雖然撫養能力小、撫養條件差,而盡最大努力扶養被繼承人的,或者沒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但不應少分給他們遺產,而且還應該適當地多分給他們。
4、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對遺產的分配達成協議時,可按協議處理。
5、對於那些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因為被繼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不要求繼承人撫養而沒有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飢碰遺產時,也不應該因為這個而影響其繼承的份額。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過戶,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⑤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
2、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
4、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過戶需要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一致;
2、房產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產證,產權明確;
3、房產過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無抵押貸款或已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⑥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子女,一共有三種方式:贈與、繼承、買賣。x0dx0a一、贈與房產流程:x0dx0a(1) 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x0dx0a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x0dx0a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x0dx0a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x0dx0a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x0dx0a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稅費僅需3%的契稅。x0dx0a(2) 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x0dx0a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x0dx0a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x0dx0a第三步:雙方拿著贈與協議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x0dx0a第四步:拿著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轉移產權登記x0dx0a非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的公證費用:x0dx0a成本價購房的樓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評估價的百分之二收取(無評估值的,以該地區平均價格計算)。x0dx0a辦理贈與的工本費80元,不分是否直系親屬。x0dx0a二、繼承房產流程:x0dx0a(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x0dx0a(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x0dx0a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x0dx0a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x0dx0a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x0dx0a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x0dx0a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x0dx0a(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x0dx0a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x0dx0a(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x0dx0a三、買賣房產流程:x0dx0a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x0dx0a參考資料:http://www.hb.xinhuanet.com/2016-05/25/c_1118926720.htm
⑦ 請問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手續:
(1)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稅費僅需3%的契稅。
(2)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拿著贈與協議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
第四步:拿著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轉移產權登記
(3)繼承房產流程:
第一步: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第二部: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⑧ 繼承父母房產需要哪些手續
房屋繼承需要的手續分為兩種情況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途徑:
(1)協商繼承
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拓展資料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4)親屬關系證明;(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⑨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
2、被繼承人房產證原件;
3、被繼承人單位開具的履歷表可以證明與繼承人的關系;
4、繼承人身份證。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手續: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
3、房屋測繪:在辦理產權登記之前,房產繼承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理房屋面積測繪、轉繪手續,並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領取並回執。帶資料審核通過後,取得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⑩ 繼承父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繼承父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收集與房屋過戶有關的材料。如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身份關系證明等;
2、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過戶申請,並且提交准備好的材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符合過戶條件的,30日內完成登記。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第十五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後,還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一)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託書與申請主體是否一致;
(二)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准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