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用女兒身份證存款,怎麼證明是父母的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證明怎麼寫
夫妻婚內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用女兒的身份證存錢想要證明不是共同財產,可以寫一份協議,徵得對方的同意,說明該存款屬於誰。
② 父母的存款存到女兒名下
法律分析:子女名下的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當錢存入孩子名下時錢已經屬於孩子的財產了。離婚時孩子的財產不應被算作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作為孩子的個人財產,由撫養孩子的那方代為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③ 父親把錢存入兒子名下保管協議如何寫
你可以寫這筆錢是父親暫時存在兒子的名下,但兒子不能使用,使用權還是父親的。
④ 父母存款存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可以與子女簽訂書面存款保管合同,或者書面贈與合同。
因為用子女的名字辦的銀行卡或者是存摺,或者是定期,都是屬於子女的,因為銀行賬戶的戶主就是他。所以建議父母不要把錢放在子女的銀行賬戶里。如果非要這樣做,可以和子女簽訂一份保管合同,這樣才能保證父母對錢的主權。否則這個錢子女是可以隨便支配使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就餐、住宿等活動,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⑤ 父母存款代保管協議怎麼寫
【1】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可以與子女簽訂書面存款保管合同,或者書面贈與合同。子女與父母各自在合同上手寫簽字,按上紅色手印。合同至少有兩份,由父母和子女各保管一份,避免以後出現糾紛。
【2】根據《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3】舉例:存款保管合同
甲方:父母姓名: 張福 李輝
乙方:保管人姓名 : 張玲(女兒)
父母把貳拾萬元現金交張玲代為保管,把錢存在張玲名下的銀行存摺上。存款為活期。如果父母需要提取存款金額時,可以通知張玲提取。
當現金交於父母時,由父母填寫收條。
保管合同一式兩份,由父母和張玲各保管合同一份。
父母手寫簽字(按紅指印)
女兒張玲手寫簽字(按紅指印)
2016年11月20日
【4】舉例:贈與合同
甲方:李立 趙華(父母)
乙方:李官(兒子)
甲方將叄拾萬元存款贈與乙方,把存款存在兒子銀行存款戶頭上,用來購買兒子李官的婚房。
贈與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父母)手寫簽字,按紅手印。
乙方:(兒子)手寫簽字,按紅手印。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