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繼承遺產比例
父母繼承兒子的遺產,繼承哪睜仿比例約為八分之一。婚姻期間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早喚,分割遺產的,夫妻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先分割為配偶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財產。因此當子女死亡時,子女及其配偶擁有的共同財產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歸其配偶所有,另一部分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李纖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兒子的遺產父母能分多少比例
法律分析:一、父母繼承兒子的遺產的份額是多少二分之一或三分之
一,主要看兒子是否結婚。
1、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三者都存在,那麼平均分配後父母可以繼承遺產的1/3。
2、配偶、子女、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對兒子的遺產進行分割,無權查證兒媳的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Ⅲ 父母在繼承子女遺產中佔多少
父母在繼承子女遺產中佔多少需要區分具體的情況,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二分之一屬於其配偶的個人財產,生剩餘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繼承遺產就是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Ⅳ 兒子去世父母能繼承多少遺產
當某人死亡時,其遺產有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分。所以兒子死亡時父母能分到的遺產份額,具體還要看兒子有無配偶,子女。如果都沒有,那麼父母直接可以完全繼承兒子的遺產。如果有,就有平分
Ⅳ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多少
法律分析:父母繼承兒子遺產,繼承的比例大概在八分之一。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二分之一屬於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剩餘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埋肢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廳液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扮喚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Ⅵ 子女死亡,父母可以分得多少遺產
1/2,如果你先去領,你前夫沒爭取,說不定全是你的,你先拿了他就得去打官司要回了,他要是忘了或懶的去打官司,先下手為強啊
Ⅶ 兒子死後父母能繼承多少遺產
您好,這個要根據兒子的遺產情況來看。
首先可以先對兒子的遺產進行梳理。可供繼承的遺產是指兒子生前遺留的個人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兒子可以享有一半的份額,這部分才能作為兒子的遺產進行繼承。
其次,在兒子生前沒有留下遺囑、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對遺產作出處理時,要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兒子的遺產。其中,父母與配偶、子女是兒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繼承的,才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
因此,父母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兒子的遺產。如果兒子有配偶和子女的,在繼承份額上大家一般是均等分配,存在特殊情況也可以不均等;如果沒有配偶和子女等其他第一繼渣謹承人,那就全部由父母來繼承兒子的遺產了。
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參考一下,如有疑問,歡迎向我們提問。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127 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 1130 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如滾基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備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Ⅷ 父母能繼承子女多少遺產
兒子如果先於父母死亡的話,父母是能夠繼承兒子的遺產。根據法律規定,若是子女在生前已經訂立遺囑,此時父母是否能繼承遺產,繼承多少遺產,按照遺囑來確定。如果子女生前沒有訂立遺囑,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三者都存在,那麼平均分配後父母可以繼承遺產的1/3。配偶、子女、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兒子的遺產進行分割,無權查證兒媳的資產。
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執行分配方案有異議的,其他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也應參加,且異議人可以提起異議之訴。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分配方案提出書面異議的,執行法院應當通知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反對意見的,執行法院依異議人的意見對分配方案審查修正後進行分配;提出反對意見的,應當通知異議人。
異議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以提出反對意見的債權人、被執行人為被告,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異議人逾期未提起訴訟的,執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訴訟期間進行分配的,執行法院應當提存與爭議債權數額相應的款項。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好殲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頃蔽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雀襪州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