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
2、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
4、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過戶需要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一致;
2、房產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產證,產權明確;
3、房產過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無抵押貸款或已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2. 軍人配偶的父母的軍屬證該怎麼辦理
您好,辦理軍屬證應先要到所在社區領取軍屬信息審核表,填寫完銀謹畢後,由社區審核蓋章,然後到所在街道審核蓋章,最後到區人武部辦芹正理。所需材料有現役軍人證件復印件,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2張。嫌搏悔軍屬證辦理者,需配偶為現役軍人,革命烈士,傷殘軍人或離退休軍隊人員。
3. 軍官證購買的房產怎麼過戶給孩子
1、買賣房產過戶。
假如是以買賣的方式來把房子過戶給子女,若房產證滿5年的話,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而現在大多數父母的房子都是已經達到五年的。
若房子的房產證不滿5年的話,那麼需要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產權轉移登記費。
2、贈與房產過戶。
假如是以贈與的方式來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那麼需要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還要去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然後才知禪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並且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契敗者稅、公證費,而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
由於贈與是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被贈與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買賣過戶的流程。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所需材料:
父母將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與普通的二手房買賣方式一樣,身份證搭枯塵、戶口本、結婚證(婚姻證明)、房產證等資料,父母及子女攜帶所需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移登記。
4. 軍人家屬辦隨軍隨隊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一、流程
1、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
2、屬幹部身份的由各級人事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屬工人身份的由各級勞動纖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其調人通知書分別由市人事局、勞動局核發。
3、由本人申請,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同意,報市政府人事、勞動部門審核後,由市公安部門為其辦理先行遷人我市的落戶手續。
二、所需材料
1、軍人所在地師一級以上政治部門隨軍批文;
2、軍人任職(副營以上)文件;
3、軍官證;
4、家屬戶口簿、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需要准備的材料(結婚證、出指埋生證或獨生子女證)
(4)軍人父母過戶需要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好處
1、隨軍配偶由部隊當地政府部門納入安置計劃;
2、自主擇業的,享受減免營業稅等優惠政策;
3、隨遷子女可在駐地地方或軍隊園校入托入學;
4、無工作無收入隨軍家屬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補貼,並由部隊統一唯豎螞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5. 父母戶口變更退伍戶口怎麼落
滿十二年或滿十年立三等功一交才算悄者轉業,十年以下都算是復員,復員士官參照義務兵安置條例,按照從那裡來回那裡去的原則。至於你所鎮帶的回來是按照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的話,是跟據你入伍是政審表上的是農業還是非農業為准,就是說假設我入伍時是農業戶口,在服役期間在城裡買了商品房,民政局安置時還是根據你政審表中的內容為准。
軍人退出現役(轉業)落戶服務指南
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2、派出所對相關材料進行核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戶口登記事項,予以當場受理。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軍人《居民身份證》(未辦理的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
2、縣級安置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轉業軍官通知書》、《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或《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等);
3、隨直系親屬落戶的,提交親屬關系證明、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及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4、已隨軍家屬隨遷的,應當提交家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啟旅薯證》、《結婚證》等;
5、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6、無合法穩定住所、需落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接收戶口證明;
退役軍人戶口可以落到別的地方嗎?
退役軍人落戶,一般按照哪裡來哪裡去的原則。當兵退伍後的戶口,可以帶著本人身份證和復員證,把戶口遷移回原籍或工作單位所屬派出所。現役軍人退伍戶口也是可以落在別個地方的,但是需要有戶口所在地的遷出證明和接收證明。這樣才能落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6. 部隊現役軍人賣房過戶需要戶口本嗎
一、辦理住房過戶手續,需要出賣房產的房主,房產證、土地證雙證齊全。提供過戶時應當繳納的契稅發票。且出賣的住房無貸款或與銀銀並行達成了新的貸款抵押協議。
二、過戶時,由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一起持有以上住房三證,並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簿),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等),和受讓方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三、《房屋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
1、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2、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運搏握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7. 隨軍家屬辦理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軍人家屬隨軍戶口隨遷辦理需要以下材料:1、如果有小孩,則先需要給小孩在隨軍家屬一方上戶口。2、去軍人當地所屬公安局戶籍科提交材料審核。3、去軍人當地所屬派出所錄入檔案。4、去軍人當地所屬公安局戶籍科開出隨軍家屬戶口遷移函。5、隨軍家屬當地派出所接收此函並同意遷出戶口。6、去軍人當地所屬派出所辦理隨軍家屬落戶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加強擁軍優屬工作,為軍人和家屬排憂解難。符合條件的軍官和軍士退出現役時,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隨調隨遷。隨調配偶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知坦定的搭胡桐,安置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單位;隨調配偶在其他單位工作或者無工作單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提供就業指導,協助實現就業。隨做逗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及時辦理。對下列退役軍人的隨遷子女,優先保障:(一)參戰退役軍人;(二)屬於烈士子女、功臣模範的退役軍人;(三)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四)其他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
8.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
2、被繼承人房產證原件;
3、被繼承人單位開具的履歷表可以證明與繼承人的關系;
4、繼承人身份證。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手續: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
3、房屋測繪:在辦理產權登記之前,房產繼承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理房屋面積測繪、轉繪手續,並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領取並回執。帶資料審核通過後,取得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9. 士官轉業落戶父母條件
法律分析:退伍軍人落戶父母戶口所在地需要提交材料:
一、《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士官退出現役證》或《士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僅限士官)。
二、接收單位出具的註明具體落戶地址的接收證明信、錄(聘)用合同、按時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僅限異地安置士官、義務兵)。
三、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證明信》或《居民戶口簿》(僅限於夫妻一方或父母已跡咐前在濟落戶的)。
四、《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及居民身份證編號證明。姿清
五、《結婚證》(僅限於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簡租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七、母子(女)關系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