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親去世了,小孩戶口怎麼辦
父親去世後戶籍就注銷了,未成年子女沒有落戶的不能單獨立戶,可以落戶到母親戶口所在地。
落戶父親原籍的方式如下:
一、需要原籍戶籍地同意。
二、是原籍必須有直系親屬,祖父母輩。孩子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可以將孩子戶口從父母雙方的任何一方遷入另一方,拿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開接收證,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這要看父親的原戶籍上還有沒有親屬,如果有的就比較容易遷入,如果戶口已經沒人了就比較難處理。另一個如果戶口已經沒人了,就看還有沒有房產,如果有房產喚芹的也可以遷入。雙方協商同意即可。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原則上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戶口就可以跟著誰。但畢竟父母都有贍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這與戶口在誰那裡沒有直接關系,只要雙方協商好就可以。
如果母親健在,應當在母親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登記。如果母親為學生集體戶或為現役軍人的,可在嬰兒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戶口。以山西省為例,嬰兒包括姿滑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應在一個月內,由戶主或監護人向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不需當事人提供未落戶證明。
拓展資料:孩子戶口怎麼落戶?
根據法律規定,給小孩上戶口的方式是: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和冊畢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⑵ 父母雙亡的孩子怎麼入戶口父母沒有結婚證,孩子沒有出生證明
應當補辦《出生醫學證明》後辦理戶口登記。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規定: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搏遲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並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手銀沒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畢納登記。
⑶ 父母去世了自己怎麼立戶口
1.法律分析:你要拿你父母的死亡證明去派出所戶籍科,注銷戶口。如果原來是你父親為戶主的,派出所會把你作為新的戶主。可能會更換戶口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
⑷ 父母雙亡後,子女們成家後怎樣立戶口
你問的是怎樣分戶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⑸ 過繼的孩子怎麼上戶口
過繼的孩子通過以下方式上戶口:
1、與被過繼的孩子的父母的協商一致達成收養目,讓其父母寫一份過繼聲明書;
2、根據過繼聲明書到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收養證明;
3、根據村委會或者是居委會的收養證明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關系登記並開具辦理收養關系證明;
4、攜帶民政部門開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辦理上戶登記。過繼孩子還需要達到條件。夫妻雙方年齡均滿30周歲,身體健康、有良好經濟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願收養孩子,持上述有效材料到當地民政局申請收養。經市民政局審核後符合收養條件,領取收養登記申請書。如初步同意收養該孩子,由擬收養人填寫相關表格,等待審批和現孩子撫養一方同意。經過3到6個月的觀察兆和畢,同意收養該孩子,認真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帶齊有關收養材料,提供被收養人正相片若干張,到民政局登記確認。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條 收養關系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何辦理更換戶口本
辦理更換戶口本步驟如下:
1、由戶主帶著戶口本和戶主身份證,去就近的轄區派出所戶籍服務窗口辦理;
2、其中需要另外立戶,族芹需帶上身份證一同前往派出所;
3、獨立立戶在同一派出所轄區的,可以當場辦理;
4、獨立立戶不在同一派出所轄區,需要新立戶地址所在轄區的派出所,開具同意接收的證明,在本派出所戶籍服務窗口辦理遷出手續,然後去棚迅新立戶地址的轄區派出所辦理立戶,並且同時辦理新的身份證。
⑹ 父母雙亡離婚戶口怎麼辦
娘家父母都過世了,離婚後戶口怎樣才能遷回娘家?您好!親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晌派,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2、辦理遷入手續。《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離婚宴穗賀後戶口分戶怎麼辦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族握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⑺ 父母雙亡孩子未成年怎麼辦能否由姑姑撫養戶口怎麼辦
父母雙亡的孩子,未成年的時候是可以由近親屬撫養的戶口,也可以遷到近親屬名下,也可以自己立一戶。
⑻ 被收養的孩子父母雙亡,私下被領養,孩子怎麼上戶口
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規定期限頃磨內,責任區帶乎腔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市公安局戶政部門。
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在接到上報材料後,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
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後,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申請人。
對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被收養人,其戶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憑《收養證》和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的批件和《准遷證》,當蠢衫場簽發《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被收養人原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 憑《收養證》、《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對未落常住戶口的被收養人,憑《收養證》和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的批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⑼ 父母雙亡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民去世的,由戶主、親屬、撫早穗改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陸判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族旦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⑽ 父母雙亡,18歲男孩無依無靠沒有戶籍,怎麼上戶口。
當事慧逗人可以到經常居住地區的居委會或村委會,申請辦理相關證明,
憑證明,當事人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區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戶籍申報手續。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
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2015〕96號》: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並提供基鬧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前鋒賣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