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爸爸媽媽要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爸媽要離婚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父母真的是沒有感情了,那麼你就答應了吧!第二種情況就是父母只是因為一些事吵架,一氣之下要離婚,但他們之間還有感情,那麼這個時候你就要想一些辦法了!保住你這個完整的家庭!
如果父母離婚的確是因為他們在生活中,感情已經磨沒了,橋嫌含他們在一氣生活面對的只是一個冰冷的房子,和一個沒感情的對方,那麼作為孩子的你,就不要再掙扎了,答應他們要離婚,告訴他們,他們自己的事自己決定,你不參與,和他們說只要以後能有時間一起陪你吃個飯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敏笑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者態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 父母要離婚怎麼辦
一、父母要離婚怎麼辦
1、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1)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協議離婚不成,婚姻當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父母鬧離婚作為子女怎麼辦
1、看子女是否成年,成年了就有自己判斷力,不需要父母承擔撫養責任,可以勸和也可以勸離;
2、如果子女沒有成年,則可以按照法律規定決定由誰撫養。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3. 爸媽要離婚怎麼辦
爸媽要離婚的辦法如下:
1、如果你的爸媽想要離婚,你可以試著讓他們分開一段時間,大家冷靜一下,另外再感覺一下分開後,大家返指的生活是否有變化,還是變得更糟糕,如果是那麼他們一定會和好如初;
2、他們之所以久久的不離婚,直到今天,是因為一直有你的存在,是你在中間御世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所以你要努力的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只要你能說服任何一方,我想信這個婚都離不成的;
3、如果他們不聽你的任何勸說,你可以用一些承諾和行動來證明自己,用你的行動去感動他們,讓他們知道,你們一家不能少了任何人;
4、畢竟大人們的世界,小孩子不懂,也許大人有大人的決定,不管說什麼他們也不會理解,如果是這樣,還不如鎮培隨他們去,他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只能靜觀其變;
5、爸媽離婚,肯定事出有原,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既然他們不想在一起生活了,即使你勸留下來了,大家生活在一起,也未必幸福;
6、畢竟離婚後,你是需要歸屬爸媽的任何一方,這就要你來自己做決定了,你是想跟誰在一起生活,一定要考慮好,因為一旦你的決定,可能就會影響你的一生。
4. 父母要離婚怎麼辦
1、想辦法引起爸媽共同的注意
如果父母要離婚了,如果小孩大了懂事了在中間就可以起到一個協調的作用。當然,如果父母真的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那麼小孩的協調也是不起作用的,因為有了小孩的父母是不會輕易離婚的。所以在這個時候你不要那麼著急去勸和他們,你可以把爸媽的注意力先放到自己身上,這樣就不至於那麼快就離婚了,或者說成天想著離婚的事前。比如說可以假裝一下身體不舒服,或者是精神不好,吃不下飯等情況。這樣就算爸媽的關系再差,也會先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可以先用這樣的方法穩住他們。
2、和你的長輩商量一下
如果家裡有比較明事理的老人,爺爺奶奶,或者是姥姥姥爺等,告訴他們爸媽離婚的事情,和他們商量一下該怎麼辦。因為他們畢竟是長輩,對於這事他們會有自己的看法和辦法,可能會給你一些指導性意見。
3、知道爸媽離婚的大概原因
不要一聽到爸媽要離婚就吵吵鬧鬧,最好是弄清楚他們為什麼要離婚,因為不到萬不得已他們是不會輕易離婚的。如果是父母一方出軌,想要早點擺脫對方,那麼肯定是急著離婚的。所以要搞清楚,他們為什麼離婚,如果單單是為了生活中的瑣事,那麼這還是可以調和的,畢竟兩個人結婚那麼多年了,就算沒有愛情也有親情的。如果有一方不知道珍惜只知道自己享受的話,那麼就不要極力去調和他們了,因為這樣的婚姻持續下去也是一種折磨。如果他們之間有誤會,那麼就要極力的去調和他們了,要幫他們即使的解開這個誤會。
4、做你爸媽的開心果
做爸爸媽媽的開心果,對小孩來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最重要的是要讓爸媽重歸於好,比如說像以前一樣坐在一起吃飯,或者是一起出去散步,這些都是平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事情,但是對於一對想要離婚的夫妻來說,可能就不那麼平常了。想要離婚兩個人之間肯定會有一些不滿,會不想和對方在一起。可是你是他們的小孩,你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努力讓他們的關系緩和好。那麼在這個時候就就要當家裡的開心果,哄父母,讓他們覺得有你的存在,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有些父母雖然夫妻之間的感情很淡了,但是為了小孩也會維持婚姻一輩子。
5、做到婚姻中弱者的「保護傘」
一把來說,女人就算婚姻再不幸福,也會為了小孩忍者,就算丈夫出軌,自私等,也可以忍者不離婚。但如果真把女人逼到了離婚的地步,那麼就說明這段婚姻對她來說真的是一種折磨。如果在這個時候,小孩還不保護媽媽,還要和爸爸一樣對待媽媽,那麼這樣的婚姻對女人來說就是一種最大的失敗了,所以說,你要做婚姻中弱者的保護傘,最起碼要讓那個「弱者」知道,就算自己的婚姻再不幸,也還有你。
5. 爸媽要離婚怎麼辦
爸媽要離婚的,可以選擇一方共同生活,然後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父母離婚的,不會影響子女的撫養義務,可以約定孩子隨哪一方共同生活,然後非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負擔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也可以由雙方達成協議,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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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爸媽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1。調整心態,正確看待父母離婚2.和父母分別或者共同討論一下離婚的原因3.盡量想辦法幫他們復合4.衷心祝福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 爸媽要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爸媽鬧離婚時,如果父母間還有感情的,保持一定的中立,能勸和則不勸離。如果父母感情已經破裂的,只能接受離婚這一事實了,可以考慮跟著父母哪一方生活更好,年齡已滿八周歲的,本人可自主選擇跟隨哪一方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8. 父母鬧離婚我該怎麼辦
1:痛定思痛,理性接受現實。先弄清楚父母親離婚的原因和根源,看是單方面出現問題,還是雙方實在無法繼續生活在一起。假設是後者,那作為子女就應該尊重父母,尊重父母的選擇。他們肯定有他們的無奈和苦痛,與其苦苦相守,還不如早早分開。因為沒有感情的婚姻實在是一種無法想像地痛苦煎熬。
2:如果父母是單方面出現問題,如果父母還有感情基礎,只是一時氣憤不過,彼此都不願意做出讓步的話,那麼作為子女,這時候就要發揮自己的橋梁作用,兩頭斡旋,幫助父母度過感情危機,讓家庭重回之前的溫馨。
3:無論最終結果如何,作為子女,都不要情緒失控,無論如何都不要做傷害自已,和傷害父母的事情。誰都知道,父母親離婚,作為子女肯定傷心難過,甚至覺得生無可戀。
情有可原,人之常情。但人生在世,生離死別的現象又何止你一個。父母親離婚,那就一定有他們離婚的理由,也肯定有一些說不出口的難言之隱。只能靠這種方式解決。雖說傷害了你,但你要理解,不能傷害他們,更不能傷害自己。他們永遠都是你的父母,永遠都是你的天和地,你也永遠是他們手掌里的夜明珠,他們心目中的帥哥靚女。
9. 父母要離婚怎麼辦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及證件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列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離婚協議書;
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
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陵毀吵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並對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看完之後有沒有感受到離婚的重要性呢?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場不容易,切莫輕易把婚離!
法律依據
《民法典》1.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2.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余雹記,發給離婚證。
5.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尺侍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