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育兒假是什麼時候實施的
2019年部分地區開始實施。
育兒假實施14省計生條例啟動修訂,首次增設不低於10天育兒假根據各省市發布的公告不完全統計發現,截至11月2日,已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公布了當地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長產假和陪產假、增設「育兒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蘇、貴咐褲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個省份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已獲通過,遼寧、湖南、湖北、陝西、安徽、海南、寧夏、雲南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草案正處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階段。首次新增「育兒假」,夫妻每年育兒假最長可各休10天以上此輪各省份公布的修訂計生條例中,首次明確提出增設「育兒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其中,已經通過條例修正案的6個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貴州都規定,子女三周歲以下的櫻昌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兒假。山西省規定,符合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三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15天的育兒假。計生條例修正案處於徵求意見階段的8個省份/自治區中,遼寧擬增加男性陪產假5天,從此前的15天增至20天。湖北為產婦擬增加30天產假,從此前的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則擬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增加產假30天(累計達到188天),增加陪產假至總計30天。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脊簡扒例》 第三十條 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
② 10天育兒假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一、2022年育兒假多少天?
1、北京市
北京市按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夫妻雙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2、江蘇省
2022年2月10日消息,符合有關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搏早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3、天津市
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確定了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日的育兒假。
4、廣東省
2021年12月1日上午,廣東省,確定了新增父母育兒假,法規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
5、攜明廣西省
3月24日上午,夫妻雙方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十天。
6、湖南省
2021年12月3日,湖南,關於育兒假相關法規如下:符合有關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兒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為出勤。
7、四川省
2021年9月29日消息,「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基隱雀十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二、2022年育兒假新規什麼時候執行?
各地執行時間不一。例如,江蘇省為2022年2月10日起實施。
③ 廣東育兒假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廣州最低工資標准由原來的2100元/月調整至2300元/月。④ 山東省2022年育兒假什麼時候實施
山東育兒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3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計不少於10日育兒假。自2022年11月1日起畝虧肆施行。
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違反本條例,職工所在單位未按照規定落實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以及相關待遇的,職工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按照當年內夫妻實有迅轎3周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情形確定,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育兒假支持的對象是符合要求的夫妻,一般規定在子女滿三周歲之前,每個人可以每年有五個工作日的假期,既可以連著休,也可以分開休,而且這個時期內的工資待遇和平常一樣。天數:條例中規定了育兒假,育兒假是那些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假期。育兒假可以連續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數則是按照3歲以下子女數量累加。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明確規定,國家支持在有條件的地方設置父母育兒假,截止到目前空改至少有25個省份已經出台地方性法規,在子女滿3周歲之前,給予夫妻雙方每年5-15天的育兒假,並且有法律明確規定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假期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視同出勤,這也可以說明育兒假屬於帶薪休假。
⑤ 江蘇育兒假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一、江蘇育兒假期2022年新規是怎樣的?接下來跟我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江蘇育兒假期2022年新規是符合相關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女方在享受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具體新規如下:
1.生育補貼
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補貼,生育三胎的給予80%的補貼。對生育二孩和三胎的女性勞動者,優先給予就業幫扶。
2.學費減免
減免經濟困難家庭入托、入園、入學等費用,各地可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方案。
3.獨生子女優惠補貼
對全面兩孩方案肆寬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和優惠方案。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虧讓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
二、2022江蘇育兒假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2022江蘇育兒假從2月10日開始執行。因為2022年2月10日確定了延長產假天數和育兒假天數,最新方案更新於2022年3月1日。
三、2022江蘇育兒假10天包括周末銷雹局嗎?
2022江蘇育兒假10天不包括周末,因為育兒假假期為工作日,不包含節假日,而周末屬於公休日,不算工作日,因此育兒假10天不包括周末。累計十天的育兒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育兒假」與「公休假」屬於不同的法律法規,不存在包含關系,不與公休假抵扣。
⑥ 湖北育兒假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提問】
湖北育兒假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回答】
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枝悔施行。
根據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解答》,《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群為當年內准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條件的對象。相關假期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鏈轎計10天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 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棚搭肆、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按照當年內夫妻實有3周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情形確定,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⑦ 陝西育兒假實行了嗎
實行了,自2022年5月26日發布《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之日起施行。
2022年《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一、女職工生育孩子滿一周歲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國家和陝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
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
(一)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二)有勞動定額的,減輕相應的勞動量;
(三)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鄭余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哺乳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二、所在單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的,經單位與本人協商,可以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比照生育津貼標准發給津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三、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養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累計十天的育兒假。
四、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條例需知重點:
1、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2、夫妻生育三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鑒定為殘疾的,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並計算。
3、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十天。
4、職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天。
5、女職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增加升纖產假十五天,男方增加護理假十天。
6、推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養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累計十天的育兒假。
法律依據: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一條為了優化生育政策,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吵叢仿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戶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三條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統籌協調、依法管理、優質服務、綜合治理、宣傳教育與獎勵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
⑧ 江蘇育兒假2023年新規定
在2021年的時候,江蘇省相關部門就修訂了《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然後正式通過審批,在2023年2月份10日正式公布並實施,其中正式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
1、女性員工的產假
條例中國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計劃生育的夫妻,在原先可以享受國家規定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了60天的產假,所世談握以現目前江蘇省的產假=基礎產假98天+延長60天產假=158天。其中難產的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15天,多生育一個就多在呢個價15天;其中還支出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假期。
2023年2月10日前女方已經享受完畢原規定產假的,不再享受《實施方案》規定的30天延長產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4條明確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的產假假期,也就是說休假期間如果與國家法定休假日發生重合,可以繼續休假,把失去的國家法定休假日補回來。
2、男性員工的陪產假
符合生育規定的夫妻,在女性休產假期間,男方還享有不低於15天的陪產假。
3、育兒假
侍清 育兒假指的就是在子女未滿3周歲之前,用人單位必須給予在職員工一定的育兒假,主要是增加子女和父母的相處時間。而江蘇省規定的是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4、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獨生搜慶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帶薪護理假應向用人單位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父母身份證件、醫療機構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資料。
⑨ 廣東新增10天育兒假什麼時候實施
廣東新增10天育兒假是12月1日上午實施。
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新增育畢局兒假,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手團讓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明確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每年有5日護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療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
各級政府應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鼓勵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第三十一條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並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第三十五條 對模範實行計劃生育和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在職人員,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行政、事業單位的計劃生育獎勵金,按單位所在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計算,在單位年度預算內列支。企業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可在當年計稅所得額的千分之二以內提取。第三十六條 實行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制度。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負責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具體工或早作。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