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兒子打罵父母能判幾年
法律分析:兒子打罵父母是一種虐待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構成虐待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② 兒子打罵父母能判幾年
法律分析:如果是打人致對方輕傷以上的話那麼打人者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要依法判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犯本罪的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導致重傷的話,會被判處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導致嚴重殘疾等的,最高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③ 兒子罵父母,打母親,屬於家暴怎麼判刑
子女毆打父母,要根據具體情節確定案件性質。如果毆打虐待手段殘酷、持續時間較長、屢教不改的構成虐待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一般家庭糾紛的打罵或者曾有虐待行為,情節輕微的不構成虐待罪,可予以應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可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對於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④ 兒子罵父母,打母親,屬於家暴怎麼判刑
兒子打母親,其行為也是違法的,只要母親報案,公安機關會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的規定,給予兒子治安行政處罰。經鑒定達到輕傷或者重傷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⑤ 子女贍養過程中辱罵老人法律會判什麼刑
一、如果偶爾為之,可以通過村委會調解,也可以由族中長輩規勸之。
二、如果情節嚴重,法律也規定了: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子女的虐待罪。
1、我國《刑法》第260條明確規定了虐待罪:
(1)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款罪,屬於「告訴的才處理。」
2、所謂「告訴才處理」?』
是指必須由父母向法院告訴,法院才追究子女的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因虐待行為造成父母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情況,國家直接就管了。
三、情節是否惡劣,這是區分虐待罪罪與非罪的主要標志。
根據《刑法》第260條的規定,虐待家庭成員,只有情節惡劣的,才構成犯罪。而「虐待的後果是否嚴重」又是認定「虐待情節是否惡劣」的重要認定標准。
虐待行為一般都會不同程度地給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體上的痛苦和損害,其中後果嚴重的表現為:由於虐待行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婦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為致使被害人身體癱瘓、肢體傷殘;將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殺等等。凡發生了上述嚴重後果的,都應以情節惡劣論處。
現實生活中,如果只是辱罵,一般不宜以犯罪論處。但父母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