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父母買房婚後過戶給夫妻,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寫夫妻雙方名字,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考如下如下法條分割。根據《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屋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人以不動產產權證上登記的為准。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該房屋所有權人是兒子,與父母已經不存在關系了。《婚姻法晌賀》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將兒媳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麼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了,是無法撤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渣賀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婚前買房寫父母名字離婚怎麼辦擴展閱讀:婚後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的歸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從該條的規定來看,原則上婚後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應視為該一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宴梁派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㈡ 婚前父母出資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
1、父母婚前出錢買房,如果登記在雙方的名下,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雙方協商薯衫賀分割。如果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屬於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用參與分割。如果是父母出首付,登記在一方名下,然後婚後由子女自己還貸的,塌弊則離婚時還貸部分和還貸升值部分需要分割。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數派,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㈢ 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寫其父母的名字離婚時女方有房產分割權么
法律分析:沒有。婚前男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並且將房屋產畢掘權登記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視為男方手棚核對其父母的贈與,房屋屬於男方父母的個人財產,在雙方離婚時,女方也無權參與對該房產的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乎〉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㈣ 婚前買房房產證是父母名字離婚怎麼辦
婚前買房房產證都是父母的名字,這種情況就是借住的,離婚的時候和自己沒有任何關系,還是貴房產證上的名字人所有。
㈤ 婚前買房房產證是父母名字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則該房產是屬於父母的財產,離婚時不能要求分割該房產。因為夫妻離婚時只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其他人的財產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敏啟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褲拿卜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胡穗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㈥ 婚前父母出首付買房離婚後怎麼辦
婚前父母出首付 買房 離婚 後怎麼辦? 如果離婚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則夫妻兩個人需要到法院進行起訴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夫妻兩個人離婚的時候,就房產的問題,兩人發生了糾紛,首先第一步是由夫妻兩個人進行協商,如果不能無法形成一致意見導致協商失敗的,就要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到了法院之後法院會依據夫妻兩個人的房產的具體情況,比如在 結婚 之前買的房子是由夫妻其中一個人的父母還是夫妻兩個人的父母都出錢來買房,以及所購買的房子的產權是登記在其中的哪一個人或者是兩邊都登記了,來進行審判。 關於夫妻雙方的房產問題,在我國的《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有相關的規定對此作出了具體的解釋: 其中《民法典》中的第1062條規定寫道,如果夫妻兩人在結婚之前其中一個人有簽訂關於房產的 買賣合同 ,並且簽訂合同的人用自己的個人財產給了首付,結婚之後還房貸的時候使用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共有財產,房產的產權是登記在給了首付這一方的,對於這樣的情況夫妻兩個人在離婚之後房產應該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夫妻倆能不能達到一致意見,導致協議失敗的,則這個房產就會被法院判給產權登記的那一方,關於房子並沒有清償完的房貸,則作為 債務 由產權登記的一方來還。如果是結婚之後還房貸的時候使用了夫妻兩人的 共同財產 ,對於還房貸的錢以及其對應的財產增值的部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產權登記的那一方還需要給另外一方經濟上的補螞好友償。 在夫妻兩個人離婚的時候,房子的所有權沒有歸到兩個人的名下,或者房子的所有權沒有完全歸到兩個人的名下,並且對房子的所有權具有爭議,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協商的,對於這種情況對於房屋的所有權,法院不能直接宣判,在審理的時候還要考慮具體的實際情況。如果離婚中的當事人已經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但是對房產的所有權具有爭議性,有爭議的一方可以在法悶槐院進行另行起訴。 夫妻兩個人在結婚之前已經買下的房子是父母來出錢購買的,父母所出的錢在法律上應該認定為贈與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是父母提前說明了贈與哪一方的情況除外。 所以總結看來,夫妻兩個人在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如果由一方父母來出資購買支付了首付款,父母所出的錢在法律上應該認定為贈與夫妻雙方共同襪高所有,但是如果父母提前說明了贈與哪一方的情況除外。在夫妻兩個人決定離婚的時候,這個房產首先應該由夫妻兩人協商處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協商失敗的,房產就會由人民法院判給產權登記的那一方,還沒有還清的房貸就作為債務由這一方來還款,結婚之後使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來償還貸款的那部分以及增值部分,按照《民法典》規定產權登記的那一方要在離婚的時候給對方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
㈦ 婚前與父母買房登記在我和父母名下離婚會分嗎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和該方父母一起買房並且登記在該方和該方父母名下的,若是只支付首付款,婚後用數蘆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共同還貸與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其餘的部分原則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婚前全款購買,並且婚後無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原則上屬於該方和該方父母的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帆嘩)繼承或者受贈的薯轎帶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㈧ 如果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寫了父母的名字,婚後雙方共同還剩餘款,如果離婚了,另一半有權分割房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你們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則茄成起訴至法院的話,那麼法院一般不會對該房產另行分割,因為該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涉及了第三人利益,法院一般不會進行處理,而是讓雙方另行提起訴訟解決。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房產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按以下情況處理:1、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由雙方競價取得;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然後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改判一方對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折價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核盯改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㈨ 結婚時買了婚房,但是房產證上寫的卻是他母親的名字,如果離婚,那麼有權分割房產嗎買房的時候就寫了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母親,那麼你們就沒有權利分配這個房子了,因為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產就是誰的,你們夫妻兩個人離婚分配的財產,只能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沒有權利分配別人的財產。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房子裝修是你們兩個人共同裝修的,離婚的時候可以分配裝修的份額。
㈩ 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寫了父母的名字,如果離婚了,另一半有權分割房產嗎
社會經濟發展越來越快,人們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富足,很多人也是因為各種原因而面向離婚,如果是婚前按揭貸款買房的話,寫了父母的名字,如配脊山果離婚之後另一半也是沒有權利進行財產分割的,不過對於貸款還款部分也野指是可以選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件事,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一定要與自己的另一半和諧相處,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3、怎樣才能更好的維系我們的感情
我們都知道夫妻感情在於溝通,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經常與自己的另一半進行溝通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將問題扼殺在搖籃裡面,避免離婚現象的產生,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話也是可以進行離婚的,希望培中每個人都能夠追求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