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辦理
一、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辦理
1、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的辦理,應當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不動產採取的是登記制度,房子的所有人想要增加名字的,應當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記機構提出變更登記盯慧申請,請求登記機構為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符合變更條件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將子女的名字凱腔答加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房屋不動產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不動產過戶需要的材圓嘩料如下:
1、首先要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2、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到場,帶上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等,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㈡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已婚子女的名字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先在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申請雙方當事人持房產證、身份證、婚姻證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約定等資料,共同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㈢ 想在父母的房產證上加自己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和費用
想在父母的房產上加上自己子女的名字,只要父母帶著房產證,身份證和子女帶著他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局去辦理房產證加名字的手續就可以,費用就是房產證的工本費。
㈣ 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
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
很多家庭會選擇以子女的名義購買房屋,甚至於會在自己原有的房產上面加上子女的名字。父母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有哪些注意事項需要當心呢?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有哪些具體的操作方式。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需要注意的事項
父母買房時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是可以的,但在國外不到18周歲是不能辦理的。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的好處是如果把房子轉給孩子可以省一筆費用,不需付過戶費,不利的是,孩子作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處理房子時要經孩子同意,小孩年滿18周歲就可以自行處理了;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這也是不好的。
如果父母離婚要分財產,孩子當然有產權,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
如果父母過世了,在遺產繼承上也是孩子的,那麼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就歸孩子所有,但是遺產繼承書必須是在公證處公證過的。目前國內未征遺產稅,但以後很難說。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如何操作?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只能通過贈與或交易的形式。
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
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贈予還涉及到以後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
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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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辦理
父母房產證上加陸衡鋒子女名字如何辦理
1、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早晌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2、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3、辦理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兩種流程情況,一種有房無貸,正常辦理;第二種有房有貸,先在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後,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整個費用也就是不足幾百元的工本費而已了。
4、購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隱患,比如在出售房子時,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監護公證,又遺失孩子的出生證明,就會遇上麻煩了。
在我國,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進行房產贈與,另一種則是進行房屋買賣。相比較房產贈與的方式,把房子賣給子女是個比較省錢的辦法。費用比較低,過程也比較簡單,雖然名義是「賣」,但實際上無需繳納房款,所需要的費用主要是稅費。
房產「贈與」,所需要繳納的費用主要有契稅,登記費,還有公證費等,這些稅費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稅,契稅是房屋評估價格的3%,或者也可以說是是市場價格的3%。如果將房產「賣」給子女,這種情況下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價格是房產評估價總額的1%。如果房產證未過5年,還需要繳納5.5%增值稅。另外子女還需要繳納1%的契稅。
直系親屬間的房產過戶通過贈予的方式可以實現。目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一般會要求先行辦理贈與公證,但因直系親屬間贈與和非直系親屬間贈與需繳交的稅費不同,對直系親屬間的贈與,申請人提供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中的證詞應明確贈與雙方的親屬關系存在。
只要提交了贈與公證書並證明其為直系親屬方可減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所以採用贈與的方式進行房屋過戶加名的方式被多數人採用。
房產證上加子女的攔戚名字有兩種方式
1、沒有房貸的房產證加子女名字
需要帶上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房產證,還有復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員會審核並提交相關的材料。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時候,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總共是110元的費用,其中包括了:80元的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的貼花費。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20天左右就能夠拿到房產證了。
2、有貸款房產證加子女名字
首先要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的變更。辦理需要的費用,除了上面說的110元的手續費外,如果用的是公積金貸款的話,另外需要加100塊錢。如果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話需要在家兩百塊錢費用。其他的手續跟前面沒有貸款的手續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㈥ 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辦理
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㈦ 父親要再婚,房本是父親的名字,可以加上女兒的名字嗎
可以的。因為房子是父親的名字,是你父親的謹肆個人財產,只要你父親同慧晌模意,是可以加上女兒的名字,加上名字以後,這個房子就有前緩女兒的一部分。
㈧ 二婚房產證上加名字新政策
2022年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
2022年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房產的糾紛是夫妻離婚後常見的糾紛,所以現在婚姻法對房產也有了新的規定,下面為大家分享2022年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
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1
一、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怎麼辦理
對於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後加名時視作對房屋產權的部分轉移,以贈與來辦理。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前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贈與合同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睜悔舉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6、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並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二、婚後房產如何加名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綜上所述,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那麼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如果在婚後想要加名字,那麼就屬於贈與的方式,這時候房產的產權由雙方所有,也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辦理時可以通過贈與進行房產假名字的辦理。
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2婚前買房:
1、一人出資
只要是婚前個人出資全款購房,無論房產證上是在自己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無論房產證是在婚前還是婚後悉碧取得,均視為出資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
2、一人首付
若在婚前一人出資首付,貸款取得房產證並落在自己名下,在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實際糾紛案件中認為房屋歸戶主方所有,對方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以現金進行補償。
若在婚前首付貸款得到房產證,卻因某些原因落戶到對方的,若無特殊公證說明,則是按贈與給對方的財務,屬對方私有。
3、雙方出資
無論戶主是誰,婚前雙方出資買房在法院可以被認定為同居期間以婚後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房本加名流程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的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的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房子正在進行加名字的時候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而改變,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的話,對於房產全款支付的情況會很好辦理的,貸款買房的話加名字會很麻煩。
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無效3
一、房產證寫名字新政策
1、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婚前和婚後的情況。
(1)房子是在婚前一方獨立出資購買的,那麼在婚後想要在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那麼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二手房轉讓或者是贈予的流程。
(2)房子是在兩人結婚之後才購買的,但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後來想把配偶的名字加上。那麼這種情況需要到房管局去寫一份雙方擁有房產的申請,費用大概100元。
(3)若是房子貸款還未結清的時候,要加名字,那麼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交納110元的.手續費,要是公積金貸款的話,還需要加100元,組合貸加200元。
3、新政策的規定,不管房產證上有沒有加配偶的名字,房子都是屬於婚前的一個人財產,不會被當做共同的財產來分割,當然一方需要對另一方賠償,賠償內容是婚後一起還貸款的部分,金額由雙方協商決定。
二、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真的嗎
真的。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
那麼即便是婚後加上對方的名字,房子在離婚分割的時候也只是按照婚前財產來算的。
2、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並且只寫了對方一個人的名字。
只要受贈方能證明房子是出資者贈予的,那麼即便婚後加上名字,離婚之後房子也和出資方沒有關系。
3、婚前貸款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
婚前貸款買房和全款買房不同,涉及到還貸比例的問題。
(1)婚前買房,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就屬於誰的房子。
(2)婚後買房,若是夫妻共同還貸的話,那麼登記名字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補償款,以及房子增值費用。
4、兩人結婚之後,一方父母給孩子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啊,那麼這種即便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也是屬於出資人子女的私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