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領養的孩子幾年後親生父母來找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所謂親生父母不再與被收養人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收養關系成立後,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