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健在房產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
父母健在的,需要辦理房產過戶的,可以通過出讓和贈與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雙方應簽到書面轉讓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持產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給出答復,符合條件的,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後,房地產管理部門會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