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跟子女買房父母可以貸多少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取決於貸款人的家庭收入情況,一般來說,父母可以貸款的最高限額為貸款人家庭收入的3倍。如果父母有多個子女,則可以根據家庭收入情況把公積金貸款分配給每個子女。
❷ 兒子買房子父母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子女買房的時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子女與父母共同選擇貸款買房的,父母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提取利息作為房貸的償還費用。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也要走簽訂合同和審批等一系列規定的手續和流程。提取父母的公積金的時候需要攜帶的材料,子女與父母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提取人,也就是子女或者父母以及購房人,也就是子女的身份證原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借款人、配偶戶口本復印件;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借款人結婚證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信息備案摘要;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總而言之,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❸ 女兒買房子,父母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么
女兒買房子,父母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
特別是針對於未婚子女,而且與父母同住的情況之下,購買自有普通住宅,父母可以提取本人賬戶當中的公積金余額。如果子女在通過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無論是提取賬戶當中的金額用於首付,或是每年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款本息都是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❹ 子女買房,父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子女買房,父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
本人購房,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同時提取,但是提取金額不能超過支付房款的金額。需要提供產權人、提取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結婚證(或者戶口本),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戶口本,戶口不在一起的,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公積金房貸款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來償還本息;如果申請商業貸款來購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作為首付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