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子女繼承房產的流程:1、先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繼承人再攜帶身份證、遺囑或者房產分配協議和被繼承房產的證明等材料,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②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後房產屬於遺產,子女都享有繼承權,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③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如果說父母親過世的話,房產繼承是需要過戶的。到時候,你只要帶著死亡證明、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等材料去房管局辦理手續就可以了。只要是合理的繼承人,就不需要納稅,但是基本的登記費還是要交的,但是肯定不會要多少錢。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自己可以跟爺爺奶奶協商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具體能分到父母多少遺產,這個要根據法院判決以及認定。
二、哪些情況適用法定繼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三、法定繼承的原則是什麼?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綜上所述,父母去世會留下一些家庭財產,比如存款房屋等,房產價值很大,對其處理要謹慎。有書面遺囑的,就按照遺囑規定的繼承辦法處理,該給誰就給誰。如果是法定繼承,子女都有分配的權利,繼承房屋會涉及到過戶,需要帶上遺囑及房產證去相關部門辦理。
④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法律分析】:2、通常法定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因此,若老人沒有立遺囑,那該房產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⑤ 父母離世後財產子女如何繼承
父母去世,子女繼承方式如下:
1、父母去世,留有遺囑的情況:對於財產有自己的分配或者想法,並且留有遺囑的話,財產繼承將按照遺囑所寫內容進行分配,這樣能夠減少家庭內部矛盾,也是最為快速的繼承方式。
2、父母去世,留下的財產有一方個人財產的情況:如果父母一人去世,去世一方遺留的財產中涉及對方的個人財產部分並且已成立的情況下,對方個人財產還是歸屬於個人財產,不在繼承財產范圍內,繼承人就只能繼承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
3、父母去世,留下的財產是共同財產的情況:父母一人去世,留下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時,按照法律繼承規則及順序進行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法律條文中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以上人員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均可繼承父母一方去世所留下的財產繼承。如果還有其他特殊協議及約定,是協議及約定內容來進行詳細區分。
如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確定放棄財產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有兩個繼承順序:
父母一方去世房產如何繼承
1、由於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
2、如果另一方將來去世、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的子女、平均分配房屋產權及遺產;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況、可以多分;
3、直接過戶到一個子女身上,需要父母的子女的協商同意後才能過戶。
4、需要的手續是所有子女在辦理現場;
繼承房產過戶流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7條規定了繼承人的范圍及法定繼承順序。法定繼承有兩個繼承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中,配偶是指合法婚姻關系而確立夫妻關系身份的男女雙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⑥ 父親過世房產子女如何繼承
首先,房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方式。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則要按遺囑確認該房產的繼承人;如果沒有,則按法定繼承確定繼承人,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認好該房產的各繼承人後,要先到派出所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並到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再准備好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准備好上述材料後,該房產的所有繼承人應當一同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交易所申請過戶辦理,並先後進行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和繼承登記,最後領取新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