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明父親的父母已過世怎麼寫
法律分析:證明父親去世的證明 是不能自己寫的 。如果人是在醫院去世的 ,一定會有醫院的死亡證明 ,如果你家裡留了復印件 ,拿復印件就可以 。如果當時沒有留,可以去殯儀館 去開一張火化證明 ,也是可以證明人已死亡火化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四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⑵ 父母早逝不知其名,如何公證
到當地派出所查戶口檔案,大概率會找到父母戶口上登記的名字,然後在派出所開個證明應該就可以公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