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家莊暫住證怎麼辦理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和以下十類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憑租賃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證明和房屋產權證明辦理。對出租房屋已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憑租賃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證明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憑本人房屋產權證明辦理。
3、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憑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憑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出具的住宿證明和房主房屋產權證明辦理。
5、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憑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辦理。
6、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私人用工單位等招收的,憑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辦理。
7、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憑用人單位證明或人事組織部門的工作調動證明辦理。
8、從事第二、三產業和靈活就業的,憑當地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辦理。
9、連續就讀的,憑學生證或者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辦理。
10、其他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情形,憑相關居住地就業、住址證明材料辦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2. 在石家莊如何辦理居住證大約需要多長時間
攜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申請,五個工作日即可拿到居住證。
根據《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公民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公民辦理居住登記後申請出具《居住登記憑證》的,不需提交任何材料。公安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對居住登記信息進行調查,信息屬實的免費出具憑證。
(2)父母石家莊暫住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申請石家莊居住證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以及縣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3. 石家莊暫住證怎麼辦理
石家莊暫住證的辦理需要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本人、單位或房主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居民身份證、相片以及暫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審核通過開具回執。在開展居住證試點工作前發放的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4. 石家莊暫住證如何辦理
我們都知道在外工作如果要辦什麼事情,都需要用到暫住證,比如辦銀行卡的時候,相信大家都遇到過被要求提供暫住證的情況吧,還有報考很多考試的時候,我們都需要用到暫住證,那麼該怎麼辦理暫住證呢?
辦理暫住證的方法:
如果是在單位上班並且提供住宿的,那麼只要上班的單位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即可。
如果是自己租房居住的,那麼這個時候就要請房東幫忙,由房屋出租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暫住人員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戶主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鑒於大部分務工人員屬於第一,第三種情況,我們只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個人照一寸一張交給用工單位或者房東就可以很快幫你辦好。(有的需要5元工本費,不過我是房東免費幫我辦理的哦)
辦理暫住證需提供的材料:
個人身份證原件(必須)
暫住人員近期標准照片一寸一張(必須)
以及《暫住人口申報辦證代理卡》。屬育齡婦女的,還需交驗常住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節育證明或廈門市外來人員婚育節育審檢證。
以上即是小編今天的分享了哦,大家是不是已經知道該如何辦理暫住證了呢?
5. 石家莊居住證怎麼辦理流程
公民申領居住證,須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並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3、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人事組織部門的工作調動證明、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之一;
4、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購房協議和發票、已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住宿證明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政府(部隊)或單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之一(指政府保障性住房、軍產房)。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申領居住證的,應同時提交親屬關系證明;
5、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學生證、錄取通知書、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在本校連續就讀的材料之一。
6、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條件的,也需同時提交實際住址的證明材料。
7、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和養老保險憑證均需滿足在申請居住證前一年內連續滿6個月時限。
8、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辦理石家莊居住證要多少天?
1、經審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
2、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6. 石家莊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石家莊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
1、公民通過綠色通道申領居住證,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證明指房管、國土部門制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房產查詢證明》。
3、就業證明指勞動合同(自由職業者提交相關工作證件證明)和居住地市區、縣社會養老保險繳納憑證。
4、就讀證明指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學籍證明。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配合相關部門復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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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圍
辦理居住登記不滿半年的原則上不予辦理居住證。對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不滿半年但實際居住半年以上,急需使用居住證,具備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住房;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居住地市區、縣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半年。
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連續就讀滿半年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通過綠色通道申領居住證。
二、辦理時限
申請居住證綠色通道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縣級公安機關負責調查核實居住情況,符合受理條件、材料齊全的在15日內發放居住證。
7. 石家莊如何辦理居住證
石家莊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
1、受理與補齊:
(1)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
(3)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成都居住證由市裡統一記性簽發;
6、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8. 石家莊居住證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申辦人領取並填寫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審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列印發放《河北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9. 石家莊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和手續
一、石家莊辦理暫住證在哪裡辦理
1、石家莊暫住證去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相片、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和婚育證明,此外還需提交就業的,半年以上綜合保險證明、穩定就業證明或者投資、經商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人才引進的,按照市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於調整現行戶口政策意見的通知規定,提供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明、能力業績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二、辦理暫住證有哪些用途
1、按規定申請子女就近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2、申請參加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職業資格考試、登記;
3、參加各類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學習、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的鑒定;
4、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和衛生防疫服務;
5、參加市勞動模範、文明市民等光榮稱號的評選;
6、向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成果並獲認定、獎勵及資助;
7、按規定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辦理機動車入戶手續;
8、在暫住證有效期限內可憑暫住證進入特區,不需再辦理邊防證。
10. 石家莊居住證怎麼辦理流程
石家莊居住證的辦理流程如下:1、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2、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3、填表審核申辦人領取並填寫《河北省居住證辦理/石家莊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4、領取憑證審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列印發放《河北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