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父母出首付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在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贈與一方的,那麼,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被贈與方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㈡ 父母出首付買房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記在出資這一方子女名下,但是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離婚時一般將房產判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對婚內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及房屋增值的部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夫妻雙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個字子女的贈與。婚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者雙方子女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對方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雙方父母均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㈢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離婚怎麼分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么分的原因是考慮到我國的國情,父母出資買房,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過上美好的生活,傾其所有資助子女買房。如果此時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將有失公平。
第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見的。這種情況,離婚房產怎麼分割,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第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第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證明是父母出錢買房子:
父母出資買房的證明:如父母付款買房交錢是從銀行帳戶匯款交的,那銀行付款流水單是可以列印出來的。只要銀行帳戶的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櫃台,要求列印幾年幾月幾日的流水單,銀行都可以列印出來的,這流水單有銀行蓋的業務章,可以作為父母出資買房的交款證明。法律依據:
《民法典》中的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㈣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怎麼分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時的分配具體如下: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㈤ 婚後父母出資首付買房離婚怎麼分配
婚後父母出首付購買的房產離婚時的分割方式:一般由當事人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如果父母沒有特別說明是贈與一方子女,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由法院判決。如果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子女的,則房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㈥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怎麼分割
這要看男方父母有無明確表示該首付是對自己孩子的贈予。如果男方父母明確說明該首付是對自己孩子的贈予,首付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說明,該首付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離婚時首付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