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既然自己已經懷孕了。這是最大的好事,也是一個喜事人生中最期盼的事。為什麼父母不同意,父母不同意,肯定還是有原因的。不過我覺得有我跟父母把道理講清楚,他們還是會同意的。因為作為兒女,他們的任務其中也有成家立業。還有養育後代的責任,當父母應該懂得這個道理。
㈡ 民法典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優先選擇與父母協商的方式,其次是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男女平等,婚戀自由,是我國的婚戀基本原則,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加以干涉。由此可見,法律並沒有將父母排除在禁止干涉的范圍外,也即從法律的角度上講父母是不可以強行干涉子女婚姻的,但是從尊重中國傳統文化的角度講,子女結婚徵求父母意見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因此當父母不同意結婚時,建議優選選擇協商的方式,其次是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㈢ 現在懷孕了父母不同意我們兩個 不敢告訴父母我懷孕 怎麼辦
懷孕了,你的父母不同意,你們兩個可是呢,卻又不敢告訴父母懷孕了嗯,其實呢,應該坦誠地坦白的嗯,告訴你的父母,你懷孕了嗯,當然了,你的父母呢?為了你的以後呢?嗯,肯定的是也會妥協,但是呢,天下的父母都是非常愛自己的子女,他竟然是不同意你們兩個在一起呢,肯定呢,是你的這個南方呢嗯,還是你的父母的不放心,把你交給他,害怕你到他家以後,會受委屈,但是呢嗯,你呢?現在即使是懷孕了,應該坦誠的告訴父母,你的父母呢?應該是可以理解,你也是可以同意你們的婚姻的
㈣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應該怎麼辦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當事人說可以拿到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件,前往相關的機關登記辦理結婚手續的,因為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婚姻自由,父母是不能夠干涉到相關人員的結婚權利的,當然,結婚的辦理手續是比較復雜的,需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
㈤ 懷孕了家裡人不同意怎麼辦
我以前談戀愛,只要家裡不同意我都會放棄。這次這個男朋友是去年10月份和同事吃飯認識的,他比我小,但他人特別好,對我也好。今年4月份我意外懷孕了,懷孕之後我們都決定生下來。
後來因為懷孕了就來他爸媽這邊了,他爸媽對我也很好。其實我心裡也有想過不要孩子的,因為我怕我父母那邊,不知道該怎麼說跟他們說。可是因為懷孕剛開始不知道,所以身體有點不好就住院了,住院期間他對我百般的好。
於是我就覺得這個孩子我要定了,他們家一直讓我跟家裡的人說,但我不敢,因為怕我父母生氣。我父母傳統,如果知道了這樣的事,我怕會對我說一些難聽的話。
現在孩子已經都5個月了,所以我沒辦法了,就跟父母說我談了男朋友,但還沒說懷孕的事。父母是堅決不同意,還說我要選擇他就永遠不要回那個家,他們也沒我這個女兒。
我很愛他們,男朋友和父母我都不想丟,可現在我很為難。男朋友這邊說我家裡同意的話就盡快結婚,可我父母堅決的不同意,我給我媽說了我懷孕了,我媽讓我打掉,說我丟人現眼。
因為我父母的原因,感覺男朋友有些心累了,他對我沒有之前好了,可能是覺得我最後還是會離開他吧。我們的愛情還能挽回嗎?
【案例分析】
在某些父母看來,孩子是永遠長不大的。自己活了四五十年,孩子才活了二十來年,怎麼可能有自己懂的多?於是他們會覺得,自己的想法是最正確,最合理的。孩子的想法,都是一時沖動而已。
於是他們用自己的方式來保護你,防止被任何人傷害。他們的保護,讓兩個人的感情中出現了一堵牆,一堵名為「親情」的牆。按這種情況發展下去,你會陷入一個兩難的地步。
和父母對立,要不他們聽你的,要不你聽他們的。和男友也對立,要不結婚,要不打掉孩子分手。變成這樣的局面後,總有一方會先崩掉。你是父母的子女,他們不會隨便放棄你的,所以你男友那邊很可能頂不住壓力,先離開。
你說以前談的戀愛,如果父母不同意都會放棄,可這一次你懷孕了,你不想放棄一個生命,所以你糾結了,不知道該不該繼續了。而這個時候,男朋友的態度有表現的像是要放棄了。
你覺得你們的愛情要走到盡頭了,怎麼辦?你需要把矛盾的兩邊,變成一個整體。
【專家建議】
局勢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可怕,甚至對大家來說是一個好事。你只需要調整一個變數,就可以讓整個局面打開,那就是「時間」。
把時間向後推演,你可以緩和與父母的關系。在這個時間里,讓他們知道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的,沒有最好的人生,試著讓他們態度柔和一些,不要那麼咄咄逼人。
同時,你和男友在一起才1年的時間,確實不夠長。在這推遲的時間里,你也可以觀察他的為人,確定未來的規劃。
雖然在解決的過程中還有很多難點,比如具體每一句話該怎麼說,怎麼才能讓多方都滿意,這就需要進一步的雕琢了
㈥ 女方父母不同意,但是女方懷孕了,怎麼辦
女方父母不同意,但是女方懷孕了,此時應該承擔起男人的責任,努力去爭取女方父母的同意。
女方父母不同意怎麼說服?
1.更愛你的女朋友,讓女朋友幫你說服家長。
愛情會讓一個軟弱的人變得有力量,兩個人想要得到父母的准許在一起就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在這個努力的過程中,兩個人的感情也能變得更加深刻。
如果女方的父母不同意你們在一起,你一定要更愛你的女朋友,這個時候如果女朋友的心是向著你這邊的,那麼她會去說服自己的父母和你在一起。感情非常的奇妙,有時候你做再多的事情,也抵不上女朋友的一句話。
2.這種做法的原理。
很多女孩子對於自己的父母可以說是唯命是從,自己的感情被父母不同意,她們會顯得手足無措。這個時候你的做法非常重要,一定要多鼓勵女朋友,讓女朋友變得堅強大膽並為你們的感情爭取。
你應該對她比平時更好更殷勤,讓她體會到你對她的愛,讓她知道她是離不開你的。只有她感受到這份感情的分量,她才會不惜一切去為這段感情爭取活路。女朋友能夠為你們的感情發聲,你就成功一半了哦。
㈦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時,可以先與父母進行溝通,爭取父母的諒解;溝通不了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前往相關的機關登記辦理結婚手續,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父母不同意的婚姻,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結婚。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干涉。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規定,未婚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時,男女雙方可以先與父母進行溝通協商,爭取得到雙方父母的諒解;如果實在溝通不了的情況下,可以男女雙方自行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照片等相關有效證件前往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機關部門登記辦理結婚手續,因為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㈧ 現在懷孕了,父母都不同意
這件事,我想最重要的就是你要先明確好你的態度,也要問清楚他的態度。
趁著一切都還來得及,跟他敞開心扉說清楚,他所謂的負責,到底是只負責為養育孩子出一份撫養費,還是會和你結婚。
如果是下定決定不管家裡人如何不同意都和你結婚的話,那他是因為愛你想要和你結婚,還是僅僅因為孩子。
第一,愛還在,一切都好說,孩子你如常生下來,至於父母,只要你們堅定了彼此,父母接受只是時間問題。
其次,要明確表明,你可以接受他現在說對不起然後分手,但你絕對無法原諒他拿你的餘生優柔寡斷。
最後,自己也做一個最差的打算,以你對他的了解,你相信他會娶你嗎?
還有,你真的想要這個孩子,還是心裡其實不過是是想靠孩子來鎖住你們的感情。
另外,孩子雖然無辜,但也要根據情況去考慮好以後的生活。
畢竟你還年輕,且還沒畢業,做個單親媽媽真的沒有你想像中容易,你也得去工作養孩子,那平時誰來照顧?
所以一定要考慮好,若是到最後不僅沒有結成婚,他更沒有對孩子負起責任,你有沒有能力可以把孩子養育好?
總之呢,自己先不要慌,把最差的結局羅列出來,想想自己能承受最差的結局是什麼。
也千萬不要為了能和他結婚,什麼事情都委曲求全,這樣你以後也幸福不了。
還是那句話,第一看想清楚自己所要的是什麼,再看他對此事的態度是愛,還是為了補償你。
所以,如果不結婚,你也清楚自己沒有能力給予孩子好的成長環境,
我建議最好孩子該不要就得不要,這無疑會成為你當下的生活以至以後的感情生活的累贅和壓力。
特別是,如果他僅僅給你撫養費,其他一切皆不負責,當他大搖大擺和別人結婚後那更加會對你於孩子不管不顧。
而孩子以後的一切責任和壓力都落在你身上,你只會因為孩子拖垮自己,消耗青春與斷了餘生不少充滿可能的路。
㈨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但是你懷孕了,該咋辦
法律分析: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處理方法:父母不同意結婚時,可以先與父母溝通,爭取父母的理解;如果溝通不了,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相關機關登記辦理結婚手續。中國實行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男女結婚必須完全自願,任何一方不得強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干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衍生問題:
未婚先孕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未婚先孕是不違法的。我國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雖然未婚先孕不違法,但是未婚先孕牽涉到許多問題,例如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以及孩子的撫養等等,建議雙方可以盡快辦理結婚登記,保護孩子以及維護女方的合法權益。
㈩ 懷孕了但家長不同意怎麼辦
懷孕了,但家長不同意這個時候一定要去堅持自己的想法,因為孩子他是你的,並且這是一條小生命,所以說你要去尊重生命,一定要把這個孩子給生下來,這是你的骨肉,大不了你就自己養,然後等到養大的時候,再將這樣的一件事情給說出來,能夠極大程度上的去博取你孩子對你的好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