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繼子女對繼父母有沒有贍養義務
這個問題一定要分情況:1、對於名分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由於繼父母沒有撫養教育繼子女,因此繼子女也就沒有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的義務。2、對於共同生活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由於繼父母已經與繼子女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因此繼子女就有義務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這個問題一定要分情況:1、對於名分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由於繼父母沒有撫養教育繼子女,因此繼子女也就沒有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的義務。2、對於共同生活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由於繼父母已經與繼子女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因此繼子女就有義務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義務。繼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辦?此處所說的繼子女不贍養父母的情況,僅指共同生活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因為他們之間已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因此,當子女有條件贍養老人而不履行義務時,父母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法院根據父母的訴訟請求,查明情況後,可判決令子女給付。如子女堅持不給,法院還可強制執行子女的財產。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㈡ 繼子不贍養老人能分遺產嗎
繼子不贍養老人可以分遺產。如果繼子是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那也是有繼承權的,不贍養老人的只是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繼子沒有受繼父母的撫養教育,那就沒有繼承權。《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㈢ 法律上繼子有養父母的義務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進行了撫養教育,則繼子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但是如果繼父母沒有對繼子進行撫養教育,則繼子對繼父母沒有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㈣ 繼子女是否有贍養義務,不履行贍養義務怎麼辦
法律分析:受繼父或繼母撫養教育的的繼子女應當贍養繼父母。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就是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㈤ 老年人再婚後,一方先去世,繼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辦
老年人再婚之後,如果有一方先去世,繼子女不履行贍養服務其實也屬於正常。因為兩個人之間並不存在撫養關系,只是名義上在一個家庭裡面生活。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產生的關系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父母年邁之後子女能夠獨立生活,另一類是兩人成婚之時孩子還小,雙方之間已經形成了撫養關系。如果是後者的話,繼子女完全需要履行贍養的義務。但如果只是前者關系,兩人只是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繼子女不贍養也並不會受到法律的譴責。不過筆者想說的是,哪怕法律上講,不贍養屬於正常現象,但從人道關懷角度來講,也可以適當關照。
㈥ 繼子不願贍養繼母和她的親生父親繼子還要繼承繼母的房產
1、繼子如果是繼母撫養成人的:他對繼母有贍養義務、也有繼承繼母遺產的權利。
(1)繼子如果不贍養繼母,將來繼母過世後,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給他遺產。
(2)繼母如果不想讓繼子得到遺產,可以在生前以遺囑將自己的財產全部或部分指定由其他人繼承或贈與其他人或機構。
2、繼子如果不是繼母撫養成人,沒有權利繼承繼母的遺產,也無贍養繼母的義務。
3、「繼母和她的親生父親」:不知道這個「親生父親」是指誰的親生父親,繼母的親生父親?繼子即使是由繼母撫養成人、對繼母有贍養義務,也沒有對繼母的親生父親的贍養義務。
如果是指繼子的親生父親: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盡贍養義務的,父或母可以到法院起訴子女。同時,子女也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但不盡贍養義務,分配遺產時應不會或少分。
㈦ 老人喪偶後再婚,年老多病,繼子不肯贍養,讓親生子女贍養,該怎麼辦
你現在遇到的這個問題,涉及到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負有贍養義務的問題。弄清楚以下兩個主要問題之後,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問題一:繼子對老太太和老人是否負有贍養義務?繼子和老太太是親生母子關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繼子對老太太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這種贍養義務是由雙方之間存在的血緣關系決定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故繼子對老人是否負有贍養義務,取決於老人對繼子是否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
如果你受到過老太太的撫養教育,則老人的親生子女對老太太負有贍養義務,繼子有權要求你與自己共同贍養老太太。
如果老人的親生子女沒有受到過老太太的撫養教育,則你對老太太沒有贍養義務,繼子要求你每月給老太太一筆錢,贍養老太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㈧ 老太婆再婚生病了,繼子不贍養推給親生兒子養,該怎麼辦
贍養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執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是不可以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爸爸媽媽給付撫養費的支配權。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欠缺勞動能力或是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贍養義務的免去根據法律要求,如遇下列情形的,兒女可免去贍養義務:
(1)單身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來源、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自身無經濟來源,其家庭的收益不能保持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刑事犯罪。例如爸爸媽媽犯過殘害兒女、凌虐兒女很嚴重的、丟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則缺失規定遇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而言則可以免去贍養義務。假如遇害兒女自行撫養的,法規並不是嚴禁。必須指出的是,無給付撫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去金錢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顧、精神上的慰藉責任不可免去。
㈨ 繼子不養後媽怎麼辦
法律分析: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繼父母子女之間,屬於法律擬制血親的關系。他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於雙方根據自願原則而形成的撫養關系發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則。形成事實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則。所以,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繼父母子女之間,屬於法律擬制血親的關系。他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於雙方根據自願原則而形成的撫養關系發生的,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發生,並不影響繼子女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同時存在權利義務關系。也就是受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形成照顧、撫養、教育等繼子女應贍養繼父母,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可以不贍養。
㈩ 繼子沒有贍養老人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繼子對繼父母未盡贍養義務的,按照法律規定,雖然享有繼承權,但是應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