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孝敬父母 > 葯家鑫的父母為什麼不救葯家鑫

葯家鑫的父母為什麼不救葯家鑫

發布時間:2023-02-14 06:05:52

Ⅰ 看見之葯家鑫

          2010年葯家鑫事件轟動全國,大家都咬牙切齒,恨不得人人得而誅之。但大家也疑惑吧?為什麼小小的車禍,被撞的張妙只受了輕傷葯家鑫卻要補刀將她殺害?

        看了柴靜深入的采訪後我才知道,他的心理是變態的,這變態不是殺人的快感,而是擔心車禍後給父母添麻煩的焦急,在他心理,讓她不開口比給父母添麻煩要簡單多了。

        「怕給父母添麻煩」是乖孩子的表現,可怎麼就變成了比人命還重要的事了呢?他的父母是如何教育的呢?

        葯家鑫的父母肯定是愛他的,不然也他也沒有當時的生活條件,只是他們教育講究嚴厲,擔心鼓勵會慣壞孩子。他的父親對他就像士兵一樣命令,對他做的事都一再「澆涼水」,經常告誡他不要給父母添麻煩,最後他下車看見被撞倒地的張秒面相他的車牌,怕她在記車牌,給父母添麻煩就……

        這讓我意識到了教育孩子的方法和度的問題。俗話說「慈母多敗兒」,「棍棒底下出孝子」,中國歷來提倡對孩子嚴加管教,方能使他們成才。但,凡事都有個度,過猶不及。對孩子的嚴加管教如果讓孩子感覺不到父母的疼愛,一直壓抑著情緒,只要有一個導火線,這個被積壓很久的情緒會以人們無法理解的方式爆發出來。

        我的孩子才七個月,我也在考慮以後該用什麼方式教育他。看了許多育兒書和育兒文章,我想盡量隨他意願去,這樣的孩子不會壓抑情緒,沒有主見,缺點是容易不顧及他人,自私自利,但如果我大原則上控制住他,並引導他如何體諒他人,規范自己的行為便可以了。

        我覺得現在的家庭教育模式更多的是陪伴孩子,和他一起探索學習,既是你教他,也是他教你。

Ⅱ 為什麼葯家鑫的父母要作為連帶被告人

這是在民事審判中,被害者家屬作為原告,提出要將其父母作為連帶被告人提出訴訟,法院予以採納,這與葯家鑫本人是否成年沒有關系,而是基於民事訴訟法律制度中原告的請求。
在刑事審判中,被告只是葯家鑫一個人。

Ⅲ 「葯家鑫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

「葯家鑫事件」的原因是學生人格教育的缺失,葯家鑫在成長過程中心理不完整,其父母對家庭教育認識很不足,認為滿足其物質生活要求就可以滿足孩子,最後造成葯家鑫有種莫名的優越感,這從葯家鑫認為農村人難纏和開車上學都能看出來,葯家鑫已經是個成年人,卻不能判斷基本的是非,所以說葯家鑫是人格上有缺失。

Ⅳ 葯家鑫事件真實的起因及經過(11年前的葯家鑫事件)

01

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11年前的「葯家鑫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葯家鑫開車在回去的路上撞傷了一個28歲的女人張妙。

當時張妙只是被葯家鑫撞骨折並未有生命危險,此時下車查看情況的葯家鑫發現張妙正試圖記錄他的車牌號,便拿出背包里的尖刀刺向張妙,正是由於葯家鑫的8刀讓張妙失去了生命,也讓葯家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事情發生3天之後,葯家鑫在父母的陪伴下自首,供出了自己做的事情。

這就是「葯家鑫事件」。

02

為什麼葯家鑫撞到張妙之後會下意識地要去拿刀殺害她呢?

葯家鑫是家中獨子,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父母對他很嚴厲,尤其是父親對他更是極為嚴厲,用他的話說:「父親比較凶一些。」

他的媽媽在接受采訪時說,葯家鑫小時候和小朋友一起玩,如果發生打架的事情,無論對錯,他回家總會挨罵。

在葯家鑫的童年裡還有一件讓父親印象深刻的事情:在學校里,曾經有一個男同學要求葯家鑫背他,如果不背就要給他一塊錢。

學校通知家長來處理這件事情,葯家鑫父親當時的態度是:那就讓他背吧。

其實,這件事情我們都能看出來葯家鑫沒有錯,但是父親並沒有站在他的角度去支持他。

在葯家鑫出事後,葯父回憶起這件事情,感覺很懊悔,他覺得自己在兒子成長過程中類似的處理方式,沒有讓孩子明確自己的責任,學會獨立面對,也沒有給孩子一個依靠。

03

在葯家鑫上中學時,他的網癮很大,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他也知道總是上網不好,最後他想了一個辦法。

他讓父親把自己鎖在地下室里一個多月,回來他回憶那一個多月的日子,地下室里又黑又冷,他覺得自己的心理有些扭曲了。

這些事情他只跟他的同學說過,但是他的父母並不知道,也不能體會他的感受,也沒有因為這件事情和他溝通過,這大概是他父母的疏忽。

做父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陪孩子成長也是一件需要不斷學習的過程。

在孩子出現苗頭時,能夠用孩子可以接受的方式給孩子提供幫助,這需要父母有一雙善於發現問題的眼睛,也需要父母有與不同年齡段的孩子共情的能力。

在葯家鑫母親的眼中,兒子想要做什麼事情他都會做到,這一點很可怕,她覺得物極必反。

當然,結合葯家鑫為戒網癮把自己關在地下室很長時間來看,他的個性有點偏執。

在他的眼中,父親是不允許他犯錯誤的,父親喜歡用命令的口吻和他說話,犯了錯誤就會批評他。

在父親心目中,他很愛自己的兒子,對他平時的表現也比較滿意,但是對他的贊美和鼓勵很少,他時常擔心兒子驕傲,就會敲打敲打他,讓他能夠進步。

葯家鑫從不反抗父親,只是覺得在父親眼中自己做什麼都不對,得不到認可。

其實,現在看來這對父子是缺少心靈上的溝通。

父親只是對孩子嚴厲了,卻忽視了葯家鑫的心理感受和心理健康。

04

葯家鑫從初中開始,就覺得很壓抑,感覺活著沒什麼意思,經常想到輕生,他感覺自己做什麼事情都沒有意義。

其實,在葯家鑫的內心是很自卑的。

他曾經為了讓自己變得自信一點,4個月減掉了60多斤的體重,減肥時,他常常把吃進去的食物吐出來,為此還患上了胃痙攣。

上大學前,他還花費了5000元做了雙眼皮。

從這些可以看出來,葯家鑫是渴望得到認可的。

也可能是因為童年裡,他在父親那裡沒有得到過認可,也沒有獲得過那種被認可的成就感,所以他的行為都是在追逐被認可的路上。

他對自己要求很高,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如果做不到他就會恨自己。

之所以上音樂學院,是因為他感覺彈琴會讓他得到另一種肯定。

上大學之後,他開始瘋狂做家教,生活也變得非常忙。

這種忙碌也恰恰說明,葯家鑫從這些事情中得到了成就感。

05

葯家鑫撞到人之後,他是非常害怕的,他害怕被撞的那個人會不停地來找他,他擔心那個人對他的家人沒完沒了的糾纏。

這是葯家鑫拿刀殺害張妙的原因。

這個原因我們再深層分析一下,或許和他的原生家庭有一定關系。

從小不被允許犯錯的孩子,做錯事情之後他會干什麼呢?

那就是撒謊和隱藏。

因為害怕,所以才去隱藏,從而忽視正確的處理方法,或許在葯家鑫心目中隱藏這些事情是錯誤的家庭教育造成的本能反應。

怯懦和自私,完全沒有自己承擔責任的能力。

而他的偏激有可能和父親有關,在葯家鑫行刑前的最後十分鍾,他見到了自己的父母。

他說:「爸,我愛你,我先走先投胎,你們晚點走,下輩子當我的孩子,讓我來照顧你們。」

在最後,當他要求在自己死後想要捐出眼角膜時,父親拒絕了他。

父親偏激地說:「希望你把你的罪惡都帶走,不要連累別人。」

父親的這句話,在我們看來有點殘忍,像是語言暴力。

可想而知,在葯家鑫的成長過程中,父親的語言暴力應該是經常存在的,這才是一個孩子拚命想得到認可,做出偏激事情的一些原因吧。

葯父在葯家鑫死後也反思了自己的教育,可能是他對孩子教育太負責任了,反而過猶不及。

葯家鑫的殘忍不可原諒,他的父母也付出了血的代價,也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教訓。

做父母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在孩子出現小問題時,我們就該反思自己的教育,防患於未然,避免以後釀成大錯。

為人父母就是一場修行,在修行中及早發現自己的錯誤,修正自己的行為,才能給孩子一個快樂的人生。

Ⅳ 葯家鑫案件怎麼處理的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葯家鑫於2011年6月7日在陝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法院認為,被告人葯家鑫開車將被害人張妙撞倒後,為逃避責任而殺人滅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處數刀,將被害人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葯家鑫在公安機關未對其採取任何強制措施的情況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屬於自首。葯家鑫交通肇事後殺人滅口,不屬於激情殺人。葯家鑫開車將被害人張妙撞倒後,不予施救,反而殺人滅口,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其雖有自首情節,仍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2011年4月28日葯家鑫提出上訴。二審宣判2011年5月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葯家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葯家鑫上訴,維持原判。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認定葯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葯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後,為逃避責任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葯家鑫在作案後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葯家鑫開車將被害人撞倒後,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雖系初犯、偶犯,並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對其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的意見正確,予以採納。原審判決定罪准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故裁定駁回葯家鑫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葯家鑫於2011年6月7日在陝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閱讀全文

與葯家鑫的父母為什麼不救葯家鑫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黨員志願者重陽節服務活動 瀏覽:959
按照居民養老保險怎麼繳費 瀏覽:258
廣州哪個下午可以入職體檢 瀏覽:745
煙台老年大學報名2017 瀏覽:392
交養老金存摺 瀏覽:569
父母三人墓怎麼立碑 瀏覽:356
60歲老人的網名 瀏覽:810
通化肝功五項體檢多少錢 瀏覽:881
體檢之後可以多久拿到體檢表 瀏覽:791
重陽節的時間是在農歷的幾月幾日 瀏覽:884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渠道 瀏覽:572
怎麼進入程凱養生直播間 瀏覽:934
孫氏老人捐款多少 瀏覽:428
深圳養老入住評估由哪些人評估 瀏覽:936
退休了如何申請養老保險金 瀏覽:932
80歲老年人適合做心臟支架嗎 瀏覽:975
職工養老年限最後領工資多少 瀏覽:420
宋城老年人免費嗎 瀏覽:439
老年人被子女嫌棄怎麼回答 瀏覽:671
公辦民營敬老院招投標文件 瀏覽: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