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⑵ 農村戶口父子分戶後還能合戶嗎需要哪些證件
戶口合並需要當事人雙方應該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合並戶口的申請(說明理由)等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說明實際情況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應的手續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⑶ 父母和子女分戶還可以合並嗎
可以合並。戶口本與父母分開可以再合並,也就是把戶口遷回去。
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准遷證、遷入地的准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分戶定義:
分戶一般是指子女成年或是成家後,從父母戶口中獨立出來,自成一戶。而在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的意思,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所以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戶口遷出來了農保還有效嗎?
有效。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繼續使用到本次到期為止,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當事人也可以把「醫」保遷入到戶口所在地登記,並繼續使用。具體的遷移程序,應各地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具體咨詢戶口遷入地的居委會工作人員,並根據對方的建議,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分戶後合戶需要滿足條件:
1、在符合當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戶口本內無其他子女等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合並戶口。
2、當事人雙方可以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並要說明合並戶口的理由是什麼等。
3、帶著相關的證明材料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進行書面申請後,再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完相關手續即可。
父母與子女合戶的流程:
(一)戶口本合並所需材料證明
1、房產證(房產證上必須有您或您孩子的名字)。
2、土地所有證。
3、由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證明。
4、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
5、孩子的出生證、准生證。
(二)合戶的流程
1、持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在新媽媽生產的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父母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出生醫學記錄》在當地的婦幼保健院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寶寶跟隨母親申請本市戶口需提供在醫院的產前檢查證明;寶寶跟隨父親申報常住戶口需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4、需要帶有申請人要求寶寶申請本市戶口的書面申請、寶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產檢或是親子鑒定證明等文件均可,然後到本市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寶寶出生證,再由公安分局審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若是與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若是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若是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的家庭。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⑷ 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可以合並嗎
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是可以合並的,當父母需要照顧或者投靠等原因就可以辦理合並,最好還是先到你們當地派出所問一問,看具體怎麼辦理。
⑸ 自己已是戶主,能否與父母並戶
首先你自己是可以並入父母戶的,只要去派出所查一下記錄,如果以前是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分離出來的就可以重新並在一起。至於妻子和孩子,需要提供結婚證和出生證明就可以和你一起並過去。
⑹ 和父母並戶但戶口本上有其他子女但已遷出應該怎麼辦
去公安局並戶的時候將其它己遷出的子女除去就好。
⑺ 孩子戶口與父母一方在一起能上學嗎
法律分析:是在父母一方的戶口就可以的,不用孩子父母戶口都在一起。並且截止2019年3月沒有明文規定的。孩子的戶口可以在父母任一方戶籍地上但另一方需出具所在戶籍地的證明材料。相應的證明材料。比如在女方上男方必須出具身份證、戶口本,初婚證明,如在男方管理,必須拿生育證、與出生證到管理部門打計劃內一孩證明,還有男方小孩未入戶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⑻ 我老婆和孩子的戶口與父母在一起,怎麼辦理獨立的戶口本
去當地派出所戶籍科就可以辦理。可能需要你的房產證和結婚證,身份證。
⑼ 與父母分戶後如何合戶
父母與子女共居一處入戶到子女處:
子女走學歷等入戶方式到父母戶口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