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三歲小孩辦什麼證件需要父母簽字蓋章
三歲小孩辦身份證需要父母簽字蓋章三歲孩子辦身份證一般需要父母的身份證、居住證、孩子的戶口本、出生證明,具體可以詢問當地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B. 兒童第一次辦理身份證一定要父母去辦理嗎
兒童第一次去派出所由其父母、親屬、鄰居等帶齊所需證件上戶口時就直接有身份證號碼了。但辦理身份證必須由其父母才能辦理身份證。
C. 孩子上戶口必須父母雙方都去派出所辦理嗎
孩子上戶口不是必須父母雙方都去派出所辦理。
由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帶齊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入戶。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但是還要注意入戶的時間限製法律雖有規定孩子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具體的可以向當地戶籍管理部門詢問,有的地區超期要罰款,不過時間不一定是一個月。
D.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嗎
小孩出生後,父母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小孩上戶口。戶口關乎以後小孩的上學等問題,那麼給小孩上戶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嗎?
一、給小孩上戶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嗎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給小孩上戶口需要父母本人去,但不一定要兩個人都去,只需要小孩的媽媽或者爸爸去派出所辦理戶口就行。如果父母都沒空,也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鄰居辦理。
二、給小孩上戶口需要帶什麼證件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三、給小孩上戶口的流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給小孩上戶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可以是其中一方帶齊相關證件和材料去,如果父母實在是沒空,也可以讓孩子的爺爺奶奶代為辦理。
E. 給孩子上戶口必須父母本人去嗎
給孩子上戶口必須父母本人去。
孩子上戶口必須要監護人的一方在場就可以了,登記戶口的時候,需要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憑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還要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到當地派出所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孩子戶口要和父母的戶口登記在一個戶口本上,假如父母的戶口不在一個地方,孩子的戶口和父母任何一方的戶口本上都可以,但是必須要另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孩子不在那邊報戶的證明,這樣可以避免重復登記戶口。
孩子出生之後一個月之內,需要父母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派出所。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周歲申報出生登記:由父、母提交申請,並提交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持補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登記。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管理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F. 孩子辦什麼需要父母的身份證
法律分析:如果給孩子申請上戶口的情況下則需要父母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材料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G. 兒童第一次辦理身份證一定要父母去辦理嗎
你好,這種情況並不一定父母去辦理的,只要是能夠拿著戶口本去辦理就可以,有其他人陪同也是可以的。
H. 小孩上戶口沒有父親身份證能辦嗎
小孩上戶口沒有父親身份證是不能辦的。
除了單親家庭或者是未婚先孕的情況可以辦理。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出生證上面必須有其父母的姓名。孩子的出生證明是需要自己父母相關證明去辦理的,如果孩子在醫院出生的話,可以由該院辦的出生證明不需要父親到場。
《出生證明》辦理方法: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辦理程序地的婦幼保健院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I. 兒童第一次辦理身份證一定要父母去辦理嗎
需要,同時需要監護人陪同。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父母持身份證,帶小孩本人和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9)小孩哪些手續必須父母才能辦擴展閱讀:
一、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1、申領人本人攜帶:①戶口簿、②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採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
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
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定審批後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5、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6、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繳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7、30個工作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