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生病了要做手術,他的父母說做生意走不開,去醫院照顧不了怎麼辦
這個問題應該由你老公出面比較好,如果他由於身體的原因不能和他父母溝通,那麼,你和老人說的時候,就應該是請求的口氣,帶著感謝的話語,畢竟是你老公治病。他的父母不欠你們的,你老公已經成年了,自己的身體沒有照顧好,不能賴父母。父母來是人情,不來是本分。你自己要擺正心態,照顧老公,是你的責任,他父母來了,也是幫你的忙。至於關心兒子的身體,是父母的大愛。你要以請求幫忙的口氣,而不是以命令的口氣.你可以說明狀況,通知他們是應該的。畢竟是手術,會有風險。
2. 我老公殘疾不能自理一家三口吃低保,他父母還有義務經濟照顧嗎
只要是家裡成員,都有相互照顧的義務。與是否是低保沒有關系。
3. 老公死了老公的父母怎麼辦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配偶去世後,夫妻一方自願贍養去世配偶的父母的,是可以的,但是沒有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4. 老公癱瘓在床四年死亡兒子30歲還沒有成家家中還有父母財產怎麼分
所有一切妻子有一半的份額!然後呢就是兒子父母妻子再分另一半,一般情況就這樣,如果有遺書按遺書辦!
5. 老公死了他父母也去世了提取養老金要啥證明材料
1、死亡後養老金領取只能由繼承人到社保局領取個人繳費部分。
死亡後養老金領取程序及材料: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2、《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勞動部下發的《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中,對個人賬戶的繼承問題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額為: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可以繼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而不是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全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6. 老公死了妻子父母怎麼分遺產
法律分析:需要視具體請而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那麼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妻子、父母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獲得均等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我丈夫去年有病去世了,他的父母對他沒感情,也做了很多讓我傷心的事,他們很絕情,我該怎麼辦
你丈夫離世,請節哀!
一方面,他的父母相對來說,也不會成為你以後的負擔了,另一方面,你投靠他們的可能性並不大(特別是,你公婆有其它子嗣的情況下)
如果你能夠接受,請給自己時間另外構築屬於自己的幸福。如果已有小孩,並且你只願為你丈夫守候一生,那麼,好好教養孩子,可能會非常辛苦,但依靠年邁的公婆幾乎是不可能的。
誰也不想白發人送黑發人,沒感情也好,傷心也罷,也終究只是你丈夫同他親生父母之間的關系,本質上你介入不了太深,也改變不了多少的。你終究不是他們。何必因為別人的差錯讓自己疼呢?
好好珍惜自己吧!祝好!
8. 老公得了絕症,我該怎麼辦
天天陪著他,好好陪他度過接下來的日子,雖然不知道還有多少日子,至少要讓他每天都開開心心的,先放下工作,陪他玩他喜歡的東西,陪他一起度過接下來的日子
如果你們有孩子了,並且孩子還比較大,我建議不要再找了,因為孩子心中畢竟已經懂事了,會讓孩子身心受到傷害,如果孩子同意那也行,
如果孩子還小也可以找別的人,等到孩子長大了,懂事了,成熟了,告訴他親生父親也沒事,畢竟養父的感情也是有的,長大了也知道男女之事,也知道大人的不容易
如果沒有孩子,只要你的丈夫同意,並且時常看看他的父母,畢竟曾經也是你的親人,失去了兒子,沒有了依靠,無論到時是不是離婚,都應該照顧一下你老公的父母
先生
「先生」, 近代以來,也稱「丈夫」為先生 .有本意,有引申意,也有通假意。有特指,也有泛指。就其本意而言,古代「父兄」、「道士」這兩重意思已不多用。而其最基本的含義似乎還是「老師」。《辭海》「先生」目下載:「《禮記·曲禮上》:『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也引申為對年長有德業者的敬稱。有時,也泛用為對人的敬稱。」由此可見,這一稱謂,除指某些特定身份,如丈夫等對象之外,是隱含著職業、年齡方面的因素的。換言之,所謂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學識而又年庚較高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帶有仰慕尊崇的意思。從中尤可見男性的尊嚴。至今在海外華人中和港台地區還在廣泛使用。
愛人
「愛人「 這一稱謂最早見於新文學作品之中。上世紀20年代初郭沫若寫的詩劇《湘纍》中,就有「九嶷山的白雲喲,有聚有消;洞庭湖的流水喲,有汐有潮。
我的愛人喲,你什麼時候回來喲。「在小說中、情書中,更是多見。但那時沒有被廣泛地用於對妻子或丈夫的稱呼。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解放區一些受新文化運動熏陶的知識分子開始用「愛人」這一稱謂。新中國成立後提倡男女平等,不再使用如「屋裡的」、「做飯的」等有歧視色彩的稱謂;而解放前在國統區使用的 「先生」、「太太」、「小姐」,又顯出「資產階級」的色彩。於是「愛人」便被廣泛地使用起來。
男人
男人, 這是最有歸屬感的叫法。通常必須加上定語,謂之「我男人」。
可惜僅見於通常極具團隊精神的鄉下女人口中。
我們家那口子
「我們家那口子」,帶有一種隱秘的親熱味道
孩子他爸
最隱蔽,委婉的叫法。鄉間特色,很有感覺。
2016年10月,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彭林在講座中批評了國人夫妻間的稱呼。彭林還說,「老公」這種說法不對,因為在古代指的是太監。妻子對配偶,除稱「丈夫」外,「也可以稱外子」。
事實上,在歷史發展中,男性稱呼配偶的拙荊、荊妻、娘子、良人等,女性稱呼配偶的郎君、相公、夫君、官人等,早已被歷史淘汰,僅有丈夫、妻子、老公、老婆等不多的幾組,沿用至今。語出《三國志·魏志·鄧艾傳》:「七十老公,反欲何求」。
決定以上詞彙存留的標准,也亦非雅俗,而是社會文化及生活習慣。眾所周知,古人用於夫妻間稱呼的詞彙,多含有等級色彩,尤其丈夫稱妻子或妻子自稱,有拙荊、賤內、賤妾等含自貶性的說法,彭林教授建議使用的「外子」「內子」其實亦是如此。古代社會「男主外,女主內」,妻子的活動范圍主要在家庭中,被稱為「內子」「室婦」等;而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外活動,甚至出外當官,故有「外子」「官人」等叫法。現代社會分工,早已打破這種舊有的內、外之別,無論是女性在外打拚,還是男性留守持家都不鮮見,依舊使用「外子」「內子」的稱呼,顯然已不合時宜。
當代中國夫妻究竟更喜歡使用怎樣的稱謂。有學者統計了1995—2004年《人民日報》上女性配偶稱呼的出現情況,其中「我男人/她男人/你男人」共11次;「夫君」33次;「先生」33次;「老公」8次;「她愛人/我愛人」66次;「丈夫」的稱呼由於過於常見,只能統計出現過的篇數,結果為2799篇。這些稱呼為大家喜聞樂見,只是按照不同場合、習慣使用,無所謂雅俗之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十年間,「老公」的稱呼雖然不算很多,但歷年呈穩步上升趨勢,日益常見。
現代語義中「老公」一般特指丈夫的俗稱,也指陪伴老婆一起變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