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通常人們說的對子女有影響的案底,是指刑事違法記錄,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如果父親也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學時,如果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政審;孩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審通不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㈡ 母親有犯罪記錄怎麼面對孩子
母親應該直面孩子,並抱有歉意會影響孩子政審
法律對此並無規定,但現實中,一般對直系三代旁系兩代會有些影響。父輩們有過刑事處罰記錄的,子女不能應聘一些如政法類的政審要求程度高的職業。如不能參軍。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包括行政罰款和行政拘留等情形。父母有刑事違法犯罪記錄,對子女具體影響一、孩子考大學時,如果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政審;二、孩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審通不過。
㈢ 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父母犯罪確實會影響到子女,特別是政審。需要政審的,主要就有以下幾類,例如子女入黨、報考軍警院校、入伍當兵或者報考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等,如果父母有過判刑記錄的,會直接影響政審。父母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子女與其沒有劃清界限的;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也會直接影響政審。
對子女入黨有影響。入黨是非常光榮神聖的事情,所以要求也特別的嚴格,除了需要考察入黨申請人的個人情況外,還要審核其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就是審查父母的相關情況。如果其父母,有違法犯罪、觸犯刑法的行為,也有可能通不過政審。
在法律層面,父母與子女相互獨立的個體,一般情況下,父母犯罪受過刑罰對子女沒有影響。畢竟,父母犯的錯,不能讓子女承擔。父母因為自己的錯誤已經承受了相應處罰,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不應該把這種代價轉嫁到子女身上。
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在特殊情況下,對孩子會有影響。父母因犯罪行為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一般情況下,只會對父母本人產生影響,對孩子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產生影響,存在特殊情況,孩子要從事特殊職業的,父母的刑事案底會有一定的影響,用人單位查證屬實的,會拒絕孩子的工作申請。
但在特殊情況下,父母犯罪確實會影響到子女,特別是政審。需要政審的,主要就有以下幾類,例如子女入黨、報考軍警院校、入伍當兵或者報考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等,如果子女以後從事自由職業、自主創業等工作沒有任何影響。
刑事處罰包括主刑與附加刑兩個部分,具體如下: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免於刑事處罰的條件有: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
(五)文身的;
(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㈣ 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政審可能會有影響。除此之外,一般沒什麼影響,子女可以照常工作、參與其他資格考試。父母的刑事責任由其自己承擔。㈤ 父母有刑事案件,子女有影響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要參加公務員是有影響的,並且影響一直存在,因為我們國家沒有前科消除制度。參加公務員考試,必須要經過審查合格,才能有資格參加。父母如果有犯罪記錄,一般政審很難合格,尤其是被判死刑、危害國家安全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情況,是不能通過政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准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
㈥ 父母有過案底怎麼才能不影響子女
法律分析:1、父母有刑事違法記錄案底,會對子女有一定影響;父母有一般行政違法記錄案底,則對子女影響不大。犯了刑事罪的人,本人會受到刑事處罰外,對子女未來的影響也很大。刑事案件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對子女的公務員考試,國企單位等等職位的招聘有一定影響。
2、一般情況下,我國對徵兵、銀行、軍校、警校等的招聘都有相應規定,如:子女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政審;子女找工作時,如果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審通不過。對於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父母有留下刑事犯罪案底的檔案資料的,都會影響到相應職位的招聘和學校的報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㈦ 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對子女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會影響子女在參加公務員等考試中的政治審查情況,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並且政審連查往下三代。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㈧ 配偶父母有犯罪記錄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無影響。政審的規定,父母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對子女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會影響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考試中的政治審查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