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分戶口到派出所需要的條件如下:
1、首先生活上必須已經脫離父母,擁有自己的住所;
2、分戶申請當事人必須 年滿十八周歲,經濟和生活上都已能夠獨立;
3、子女已經成熟,並且和父母分開居住;
4、家中子女眾多,婚後符合分戶條件;
5、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離婚進行分戶,注意如果是為了達到分戶目的而「假離婚」將嚴懲;
6、非獨生子女家庭才能進行分戶,因為獨生子女家庭可以直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㈡ 想把戶口和父母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人書面申請;
(二)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住房證明材料(房屋產權多人共有且共有人系非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請人以外的其他產權共有人需當場提交放棄立戶的書面申請材料);
(三)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一)申請人書面申請(說明分戶的理由);
(二)戶主擁有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住房證明材料;
(三)人民法院對戶主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公證機關出具的房屋已分割的公證文書;或者其他進行合法分割的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在派出所戶政窗口或戶辦大廳當場辦結,手續不齊的,由戶籍民警當場填寫《辦理戶口補充材料通知單》,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材料。
㈢ 和父母戶口本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1、首先需要滿足分戶的條件,才能夠去辦理分戶(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2、分戶需要攜帶的資料。(1)攜帶分戶書面申請書2)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其他親屬的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不動產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_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㈣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當地政策為准。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㈤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法律意見】
戶口與父母分開必須具備單立戶口的條件:
1. 你已經成家並且另行居住。
2.有自己的房產證。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你就向房產證所在地派出所打報告申請就是了!
所需材料:1.本人報告。2. 結婚證。3 .房產證。
4. 身份證。
5. 父母和你在一起的戶口本。
民法典中與父母分戶口需要的條件如下:
1、已成年(滿18周歲)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
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