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監護人失職致孩子死亡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近期,諸如「孩子玩滑板沖上馬路被碾身亡」「雙胞胎青島溺亡」等兒童安全事故頻發,而在悲劇的背後,卻是家長照顧兒童出現了疏忽大意。那麼當因監護人的失職導致孩子受傷甚至死亡時,是否該承擔法律責任?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檢察官陳春來認為,對於監護人嚴重失職致兒童死亡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根據主觀惡性、社會危害等具體情況從量刑上給予從寬評價,對於社會也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義。
悲劇不斷發生 監護人疏忽大意遭輿論指責
8月5日,廣西南寧一位母親陪4歲的兒子在路上玩滑板車,還不時追到路中間給兒子餵食。男孩滑進路邊停放的汽車中間,而母親背過身往馬路對面走。此時,男孩玩滑板車沖上馬路被經過的一輛白車碾壓。最終男孩不幸身亡。
同樣是8月5日,8歲雙胞胎姐妹在青島沙灘遊玩不幸溺亡。「之前還看見她們跟另外兩邊人的孩子在一起挖沙子,所以我也有點鬆懈,等我再看兩眼手機發了朋友圈之後再抬頭看孩子的時候就發現孩子不見了。」孩子母親接受采訪時的這番話,讓她飽受輿論指責。有不少聲音認為,此類悲劇的發生都是因為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職責,導致孩子遇難。監護人應該為此承擔法律責任。也有媒體呼籲大家不要站在道德高地對受害家庭橫加指責,避免造成二次傷害。父母「不小心」致孩子死亡,是否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這樣的爭論並非是第一次。
對此,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檢察官陳春來介紹,我國對於兒童監護人的責任要求,在《民法總則》《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都有相應規定。「對於監護中出現的侵害行為,行為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陳春來說:「但就目前情況而言,監護失職的處罰則規定比較粗陋,僅民法總則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然而具體什麼法律責任卻沒有明確。」監護人抱有「僥幸心理」 嚴重失職致兒童死亡應追究刑責「監護人嚴重失職致兒童死亡、重傷的,雖然能以過失致人死亡、過失致人重傷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在司法實踐中,孩子的身體遭受重傷甚至死亡,對於其監護人來說已經是一個重大的打擊。」陳春來解釋道:「特別是在孩子受傷的情況下,對其監護人判處刑期較長的實刑的話,也不利於保障孩子的後續治療和起居照顧。」
陳春來解釋,類似兒童事故悲劇不斷發生的原因有很多。監護人角色缺位,履責不到位;個別監護人抱有「僥幸心理」,將安全防範意識拋之腦後;法律法規難定性,事故追責成本較低,懲罰警示力度不夠等。「實際上,追究刑事責任並不等於判處特別嚴厲的刑罰,對於主觀惡性輕微、社會危害有限的監護失職行為,可以在量刑上予以從寬評價,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其判處緩刑或適用相對不起訴,從而給普通民眾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意義。」陳春來表示:「不應當以傳統文化與法律空白為借口不作為。」
❷ 家長未盡監護義務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1、監護人應當謹慎、全面的履行監護職責,若監護人不當履行或履行監護責任嚴重失職,應當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提醒家長,在雨季或家庭附近有施工工地的,應當更加謹慎、全面的履行對孩子的監護職責,以免出現安全事故。
2、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沒有對危險的認知能力和預防能力,監護人在明知存在危險或可能存在危險的情況下,應當謹慎、全面地加強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看管,盡最大努力避免侵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事情發生,若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監護對象受到監護人不當的對待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具體的可以咨詢相關的律師。
❸ 貪著消極惡劣、素質低下、愚昧無知、暴躁無能的父母怎麼辦
這種環境,唯有打破,才能有希望,堅持到能獨立自主的工作,先脫離他們的影響。有些父母,沒做到父母的職責,就不應該享有父母的尊敬。 先讓自己獨立,自己規劃自己的人生,然後脫離他們的環境和影響。自己成功了,他們自然會用另一種方式對待你。 不要被畸形的錯誤的傳統文化所束縛。 只有突破思想和身體的困境,才能獲得希望。
❹ 父母失德,子女應該怎麼辦
既知父母失德,說明你心中自有道德標准,跡顫做你姿槐敗應該做的,做到問心無愧就行了,一方住院另一方不問,這是不對的,但作為兒女不能不問,盡力而為吧。我能看出來你是個好人,好人總明喊會有好報的!
❺ 父母監護人失職致孩子死亡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是由於監護人嚴重失職的過失導致孩子死亡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犯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❻ 父母因外出務工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應該怎麼辦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
家庭保護: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第十六條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學校保護: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社會保護: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司法保護:
第五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司法活動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民法總則》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❼ 父親無知無賴無恥該怎麼辦
我的父親挺無恥的,你只要把他給隔絕就可以了,讓他讀一些胎教或者嬰幼兒的書,從做人開始,冷暴力是最好的方法,你也可以嘗試著換個爸爸!
備註:一定要換個年輕點的爸爸。
❽ 廣東一鄰居徒手爬8樓護欄外救被卡小寶寶,父母有哪些失職之處
廣東佛山居住在八樓的小伙發現了鄰居的寶寶頭部卡在護欄,非常的危險,小夥子沿著護欄徒手爬到寶寶身邊,並將其成功解救,挽救了孩子的生命。該事件中父母或者親屬對孩子的監護和保護存在嚴重失職,此外在孩子的教育方面也存在嚴重的失職。
❾ 父母不僅固執愚昧,做事能力差,還干擾子女。該怎麼辦
你的說法我不太贊成,人生有很多是可以自己選擇的,但只有父母是不可專選擇的,兒不嫌母醜屬是千年古訓,要孝敬自己的父母,父母也不會干擾子女的,只有管理和教育自己的孩子,父母把自己養大不容易,自己長大了,要用自己的能力來改變家庭的面貌,而不是還要靠越來越老的父母來給自己創造機會,這個時候,父母也只能給子女提供後勤保障了,所以不要怪你父母如何,主要看自己做的怎麼樣,這是問題的關鍵。
❿ 父母工作不順心,天天很沉默,怎麼辦
通過你的描述,不確定到底是你工作不順心(你已經為人父了),還是你的父母工作不順心。先按照標題來回答。父母工作不順心,總是愁眉不展的,而且越來越沉默,你能做的就是逗父母開心。古時二十四孝之一的「戲綵娛親」里的老萊子,非常孝順父母。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綵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現在不必那樣,說話都父母開心是不是很難?那就變戲法,實在不行就撒嬌,這個總會吧?!
父母偶爾也會遇到一些瓶頸期,作為孩子,更多的體諒,當然能鼓勁就更好了。這樣,父母也會更有信心,讓自己的工作恢復生機和活力。你們家裡還會充滿歡聲笑語的,這樣的結果,你想要嗎?想的話,趕緊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