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都過世了房產怎麼繼承
這個要看父母生前有沒有立下遺囑,對財產進行分配,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自己可以跟其他繼承人協商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具體能分到父母多少遺產,這個要根據法院判決以及認定了。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所有權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 父母已過世不辦繼承房產怎麼辦
父母去世子女不一定必須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但鑒於盡快辦理,避免以後證明丟失,其他繼承人過世等情形的出現,導致辦理過戶手續更加繁瑣。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第六十五條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3. 父親去世沒留遺囑房子怎麼辦
【法律分析】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首先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父母去世後,子女是按照以下順序繼承房產:
1、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撫養協議處理,其子女無權繼承房產;
2、父母在去世前,是立有遺囑的,按照父母所立遺囑繼承房產;
3、無遺贈撫養協議或者遺囑、遺贈的,在父母去世後,子女是按照法定繼承的方法來繼承房產的,需要子女對房產達成繼承協議了,達不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劃分。
房產繼承的條件如下: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才能發生,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父母其中一人去世,房產如何處理
有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一)由於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雖然只有你父親的名字、但房產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二)如果你媽媽將來去世、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的子女(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產權及遺產三)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況、可以多分四)直接過戶到一個子女身上,需要你的姐妹(你父母的子女的協商同意後才能過戶),因為你父親去世、他遺產由他的妻子(你母親)、你的兄弟兄弟姐妹及你的爺爺奶奶平均分配要的手續是你母親本人和所有子女在辦理現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 父母都過世了房產怎麼繼承
一、父母去世後房產繼承的方法是什麼?
父母去世後房產繼承的方法是:父母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自己可以跟爺爺奶奶協商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