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一、父母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1、父母離婚後財產的處理如下:
(1)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一方個人財產的,原則上歸一方個人所有,不予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辦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辦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2. 父母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產的,因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1、父母如果離婚,婚後財產雙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資上交家裡,父母離婚時孩子也不會分到財產。
3、如果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後離婚,母親用家中存款給孩子買的家電等物品,這就算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父母離婚時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協議里的財產分割可以撤銷嗎
離婚協議書中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話可以請求撤銷,但必須要滿足法定條件。
雙方在民政局離完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審理歸受理,如果沒有發現雙方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就會駁回訴訟請求,維持離婚協議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因為《離婚協議書》涉及到人身關系,協議一切內容的生效履行是以雙方離婚為前提,雙方不辦理離婚登記,其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也就無從談起。它並不等同於普通的合同關系,並不是說簽了字就生效。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產的,因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具體的規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