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喪假直系親屬的范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只有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的,才可以享受喪假。對於這個問題,有的地區有地方性規定,比如《北京市勞動局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喪假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女職工的公婆死亡時和男職工的岳父母死亡時,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對於沒有地方性規定的情況下,我們需要先確定「直系親屬」指的是哪些人?一般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因此該規定中的「父母」指的是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作為姻親,並不包括在直系親屬范疇之內。
法律依據: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以上規定並不完善,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還有更詳細的規定,總體與上述規定並不沖突。
2. 勞動法中的直系親屬是包括哪些
包括兄弟姐妹。
直系親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親。
婚姻法中的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
勞動和社保條件中,直系親屬是指職工的祖父、祖母、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孫子、孫女。
3. 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包括: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是指有著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和直系晚輩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4. 職工的供養親屬是指哪些人
一、職工的供養親屬是指哪些人
1、職工的供養親屬具體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二、利害關系人是指哪些人
利害關系人,是指對於訴訟標的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的人。直接利害關系人有權向法院起訴或可能被提起訴訟。間接的利害關系人對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但當事人一方的敗訴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後果時,可以參加到訴訟中輔助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就房產而言,利害關系人必須是與該房屋的產權有利害關系,對房屋產權歸屬存有爭議,或者對權利內容有爭議(如認為權利內容與實際狀況不符,損害了自己的利益)等。而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如借條)、調查合同對方資信等查詢,不能認為是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5. 員工直系親屬或嫡系親屬包括哪些
《婚姻法》有規定,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包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妹、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旁系血親相對直系血親而訂,它指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血親。
6. 職工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對於親兄弟姐妹不屬於直系親屬。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7. 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員工直系親屬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親屬。對於員工來說,請喪假只能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可以代理行使權利,如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等權利。
根據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制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系。
勞動者當出現直系親屬死亡後,是可以按規定申請喪假並享有工資的,喪假一般是三天,喪假超出勞動法規定的,一般由用人單位自行規定。
法律依據: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8. 職工家屬是指哪些人
法律分析:指家庭內戶主本人相關的成員,也指職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