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在父母名下離婚怎麼分割
一、房子在父母名下離婚怎麼分割
(一)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二)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父母資助買房的一方有權利按照規定要求分割房屋。
(三)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四)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資助子女買房,雙方父母均出資的,應該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五)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二、父母房子沒有分可以在父母名下嗎
1、在該前提下,只要當事人的子女的戶口還在當地的,就是該集體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就可以享受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分「房」),否則就不能;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村主任或者當地的徵收管理部門負責人等,必要時,可以要求其出示辦理依據,也可以聘請專業人士維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辦法》的規定:第四條普通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管理與處置的參與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項完整權利,承擔完全義務的農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指除承包地經營權外,已實際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盤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權。本辦法所稱普通成員等同與其他法律法規所稱的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第五條特殊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完整權利的一項及其以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公民。第六條下列人員確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由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繁衍,並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共有的土地上生產、生活的後代;與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形成法定初次婚姻關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體經濟普通成員資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經營條件,但未承包到集體土地的;普通成員家庭經過合法程序收養的子女;因國家政策性遷入或經法定程序加入的。
三、在離婚時,保險可以全部分割嗎
根據《保險法》的精神,人壽保險作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應該同意分割。在平衡被保險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三方利益的同時,離婚時,當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時,可以通過變更投保人來促使保險合同的繼續履行。目前很多保險的險種已經類似於「儲蓄」等性質,所以保險的「財產」性質更為明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不應忽視保險這一共同財產,及時分割才能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紛爭。
四、子女戶口在父母名下父母有權處理房子嗎
子女戶口在父母名下的,父母也無權處理房子。子女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即使戶口在父母名下,父母也無權處理房子,子女有權按照自身的想法對房子進行處分,子女屬於未成年,由父母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父母也不能任意對子女的房子進行處理,父母為維護子女利益的,才有權對房子進行處理。
㈡ 父親遺留房產未更名離婚時如何分割
父親遺留下的房產未更名,就等於我們還沒有繼承,那麼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只能先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等到什麼時候繼承了房產,另外一方可以再次啟動婚後財產糾紛。如果按照已經繼承來分,那就要考慮母親是否在世、有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在母親和兄弟姐妹拿完應得的一部分後,最終才是自己的。這一部分,由於是繼承關系,故此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婚後財產糾紛,一般都有時間限制,大概在一年左右。超過一年之後,法院將不再受理。有時候還要看具體情況,畢竟有些人可能會故意等待時間,等到了一年後才選擇繼承。
如果嚴格來說,父親留下的房產已經屬於雙方共有財產。不過這個時候要看具體情況,對方有沒有打算索要。按照法律進行分割,那就是一人一半,對方沒有可以要求,也就不用給了。這里有個注意事項是婚後財產糾紛,女方有異議的話可以考慮申訴,正常情況下一年內都會接受訴求,進行審理。前提是離婚財產分割存在欺騙或者威脅,不存在的話就屬於對方自動放棄,婚後申訴會駁回。
㈢ 父母遺留的房產,離婚時是否要分配你怎麼看
父母遺留的房產,離婚時是不需要分配的,首先這是父母的財產,其次是雙方已經處於離婚的狀態,再者是父母想要把房產留給自己的孩子,另外是女方是沒有對房產進行出資的。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離婚時如果分配對應的房產。
一、這是父母的房產
首先這是父母的房產,因為父母在去世之前有購買對應的房產,本身就是想要留給自己的孩子居住的,但是沒有想到因為一些意外的原因去世了,這樣子孩子就可以把對應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手中。
對於父母遺留的房產的處理注意事項:
在結婚狀態的時候不要將對應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手中,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這樣子後續離婚可能就需要分配對應的房產了, 但是如果是離婚後才將對應的房產過戶過來是不需要分配對應的房產給女方的。
㈣ 父母名下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首付是父母出的,離婚時房產的分配: 1、一方父母於婚前出資購買並明確表明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離婚時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並表明是贈與夫妻雙方的,則屬於 夫妻共同房產 ,可由男女雙方協商分割,獲得產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出資了的父母相應的經濟補償。《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㈤ 父母贈予的房子離婚時怎樣分割
一、父母贈予的房子離婚時怎樣分割
1、父母贈予的房子離婚時的分割方法如下:
(1)如果父母是婚前贈與房產的,則房產視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進行分割,仍歸受贈方所有;
(2)如果父母是婚後贈與房產的,則房產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怎麼分割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定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判定如下:
1、協議處理,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隨哪方生活;
2、子女不足兩周歲,那麼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於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㈥ 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離婚時房子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時如果房子在父親名下,而這套房產又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㈦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分配方法具體如下:
1、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還是婚後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割。若是婚後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屋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2、對於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視為該方的家庭財產,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負有返還對方資助款項的義務。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由於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目的是為子女結婚使用,且該房產確實已歸夫妻雙方婚後居住使用,因此,該房產可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㈧ 夫妻離婚父母名下的房產我的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父母名下的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離婚只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法律規定:夫妻各方財產歸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法院會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