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是獨生子女且是殘疾人,家長年滿49歲,如何申領補貼
孩子是獨生子女並且有殘疾,可以去給孩子辦理殘疾證領取低保金,父母年滿六十歲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助。
② 南京低保戶申請標准及申請條件,低保補助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地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南京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獨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收入證明、房產證明,農村居民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證明;
3、申請之日前12個月家庭存款賬戶的流水單;
4、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未就業的,應提供戶籍地街鎮以上人社機構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培訓和推薦就業記錄材料。失業人員應提供人社部門發給的失業證明;
5、患病的,提供申請之日前1年內的診斷證明及治療記錄等材料;
6、其他特殊證明材料。
南京低保家庭收入計算方法
(1)戶主或其委託人持書面申請、身份證、收入類證明、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還需持街道(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和培訓及推薦就業記錄材料等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申請。
(2)街道、鎮委託社區居委會接受申請,社區居委會張榜公示五日,徵求群眾意見並對申請人收入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街道、鎮對社區居委會報送的保障對象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後,提出審核意見,報送區、縣民政部門。
(4)區、縣民政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批,對擬批準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沒有異議的,予以批准,並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核查。
2017年7月1日前:750元/月
2017年7月1日後:全市低保標准提高到810元/月
2017年7月1日前:750元/月
2017年7月1日後:全市低保標准提高到810元/月
③ 收養子女,子女條件很好可以為父母申請低保嗎
項目名稱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
項目類別 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辦理依據 《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辦理條件
戶籍在本省或者婚嫁並常住本省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十四周歲前死亡的;
二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申報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及復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辦事流程
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在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張榜公布期限為十日。群眾無異議的,自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發證機關或者其委託的基層單位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
2、對於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發證的理由。
3、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就節育措施落實、避孕節育情況檢查、獎勵與優惠、管理與服務等簽訂計劃生育協議後,享受獨生子女出生時法律、法規、規章和當地制定的相關獎勵、優待與優惠政策。
數量限制 符合條件均可,無數量限制
辦理期限 三十日內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④ 農村獨生子女戶的父母可以無條件辦理低保嗎
不可以的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行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有寵物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
⑤ 農村獨生子女戶的父母可以無條件辦理低保嗎
不一定,法律沒有規定獨生子女戶就要享受低保,申請低保不是以子女的多少為標准,而是以家庭基準收入為標準的。
不同省份有不同的低保規定,但相差不大。
例如:《湖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第十條
持有本地常住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低保標準的村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可申請享受當地農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和扶(撫)養關系、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具體有:夫妻;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父母、繼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雙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其他經縣以上民政部門認定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第十一條農村低保保障的重點對象是因病、因殘、因年老體弱致貧和生存條件特別惡劣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農村困難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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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獨身子女父母60歲補貼領取的流程
法律分析: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