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條多少年有效期
借條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借條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此債務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起開始計算三年,也就是說,當借條上標明了還款日期,但是借款方沒有按時還款,那麼被借款方就可以按照還款日期年內開始訴訟。但是超過三年的,借款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但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並且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再請求返還。
借款條的有效期其實就是借款條的訴訟時效,如果當事人超過借款條的訴訟時效再起訴,那麼就會喪失勝訴權。借款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借款條屬於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 借條是幾年有效期
3年。
民法典規定,借條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從借條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後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20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