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有贍養義務,如何看待夫妻雙方父母贍養問題
其實從道德方面上來講,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確實有贍養的義務,而且要出於親情的關系,所以要夫妻更應該平等對待雙方父母,而且更應該解決父母的贍養問題,而且現在大多數孩子確實是屬於獨生子女,正是因為如此,孩子也應該解決父母的養老問題,所以可以從下幾個方面出發來思考問題。
在社會發展的今天,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也正是因為如此,夫妻確實需要承受很大的養老負擔和家庭壓力,所以從某些意義上來講,更應該在自己能夠接受的范圍之內盡到對雙方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更應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無論男方父母都應該尊重。
其實不得不說的是,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確認擁有贍養義務,而對我們來說贍養雙方父母也是中國傳統的優良觀念,作為晚輩來說,本應該贍養父母,另一方面大多數孩子確實是屬於獨生子女,所以這是因為如此,很有必要盡到為父母養老的責任。
❷ 法律怎麼贍養老人
法律分析: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❸ 結婚以後,怎麼才能做到對雙方父母孝順呢
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獨生子女,所以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希望。孩子成為家庭後,要面對兩個家庭。和雙方父母打交道的時候,一切都會好的。現實是「兩碗水難平」。如果這段感情處理不好,真的會影響婚姻的穩定。
為了進一步鞏固和諧的夫妻關系,增進夫妻親密關系,維護家庭穩定,夫妻孝順父母是基本要求。雙方父母都能感受到幸福,夫妻能和睦相處。所以,夫妻和諧的關系,家裡興旺發達是很重要的。只要家庭和睦幸福,夫妻關系更加和諧牢固,那麼婚姻關系才能真正和諧幸福。
❹ 父母離婚後子女如何贍養老人
1、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3、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4、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所以父母離婚後子女也要贍養父母的。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即在物質上、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對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給予關心、幫助和照料,尤其是對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生活有困難的父母,更應該自覺地履行贍養義務,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贍養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贍養義務,或提供給老人的生活費用,由權利人和義務人根據各自的情況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時,應根據「條件好的多負擔,條件差的少負擔」的原則,共同履行這一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❺ 民法典對於雙方父母的贍養
一、民法典對於雙方父母的贍養規定有哪些
1、民法典對於雙方父母的贍養規定如下: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所謂撫養義務,是指一定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義務;
(2)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什麼情況下不贍養老人不違法
只有滿足以下法定的情況時,當事人才可以不贍養老人: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❻ 結婚後該怎麼處理兩邊父母之間的關系
在平等的前提下,事情就好解決。在孝敬雙方父母方面應注意一下幾點:
1.明確責任
。
孝敬雙方父母,是道德與素質的體現;孝敬雙方父母,是感情升華的根本;孝敬雙方父母,是法律規定應盡的義務。結婚後我們對伴侶的父母應視為是自己的父母一樣努力去善待,而且應該做得更加小心。因為自己父母對其兒女做得有不足的地方一般還可以原諒,反之對方父母可能就易產生一些誤會。夫妻與對方父母關系的好壞,直接關繫到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和睦,家庭是否穩固。
2.合理分工
。
通過給雙方父母的現金、禮物等,表達對父母的孝心和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可以一律相同,雙方給的都一樣。也可根據雙方父母的情況,一方父母生活條件差一些,可以多給一點;生活條件好一些可以少給一點。如夫妻工作都非常忙,也可以出資為父母請鍾點工或保姆,照顧老人的生活。
3.精神贍養。
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養大,使我們有了自己的事業與家庭。父母在欣喜之後又會有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尤其是在他們年老體衰後,更需要子女的愛撫。對於父母的這種心理變化和實際需求,我們要盡量給予滿足,通過各種途徑同他們進行精神交流,對父母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和贊美之意,向父母請教人生的經驗、生活的常識,滿足他們的成就感。多一些問候,使他們永遠感受到子女的關愛。
❼ 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時要如何做到公平呢
1、雙方父母輪著住,生倆娃,各跟著其中一家姓
據說當前在我國蘇州某些地方,如果是獨生子女家庭,就有一種相當新的結婚模式。男方與女方都要備好1套房子,雙方都在自家辦婚宴,結婚後到兩家挨著住,這樣就可以經常陪在兩家父母身邊,不至於父母感到心酸。事實上,這種模式與傳統的一定要住在婆家是不一樣的,當然如果商量妥協後,具體操作起來也會更加方便。
而且這類家庭往往都會生2個娃,其中一個跟著婆家姓,另一個則跟著娘家姓。不過這樣的模式並不是完美的,存在著一些不足。如果男女雙方家庭離得比較近,這樣才更加便利;如果兩家離得很遠,可能雙方父母會出現一些不一樣的看法。而且如果兩個孩子各隨一家姓,那麼到底男娃、女娃各隨哪個姓,這也是一個問題。
❽ 婚姻法有規定夫妻雙方有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嗎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沒有規定夫妻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而是作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民法典》明確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8)如何公平贍養夫妻雙方父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