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不想單立戶了,還想跟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嗎
如果一個人不想單獨立戶,跟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是可以的,但是有前提
當事人的父母年紀已高,並且戶口內無其他子女,由當地居委會出示介紹信,共同去戶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辦理
另外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有利也有弊,在農村來說,如果在一起的話,那就不能夠買房,只有單獨戶口才可以的,這個只能根據你自己的選擇了
『貳』 獨立戶口,法律上和父母還是一家人嗎
從法律上講,沒有是一家人與否的認定,父母就永遠是父母,永遠是直系親屬,如果從戶口來講的話,一個戶口本的是一家,所以分開就是兩戶兩家。獨立戶口,法律上和父母還是一家人。
扶養義務什麼時候都要盡。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叄』 本來跟父母在農村住一套房子,現在我單立戶了,那原來的房子跟我還有關系嗎
答繼承法是不與戶口掛鉤的,你雖然戶口不跟父母同一套房子,但是假如你父母不在,你是屬於你父母的第一繼承人,是可以繼承那原來的房子的。
『肆』 我和父母的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也住在父母家。我能否單獨辦理自己的戶口,但住址用我父母家可以嗎
不可以。
要想辦理獨立的戶口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首先必須要成年。
2、其次你有個獨立的落戶地點,比如買了自己的房子。
3、戶口本都是一戶一本,戶內人員不能單獨辦理一本戶口本,不單獨立戶,自己想辦單獨的本子是沒有這樣的做法的,不允許的。
『伍』 農村和父母戶口分開,單立戶口有啥弊端壞處嗎
當子女成年之後,很多都會選擇與父母分戶。那麼,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是什麼呢?2020年的分戶政策又有哪些新規定呢?沒想到農村分戶也有這么多講究,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有哪些?
利處:
1、如果是按戶口本的份數來分拆遷款,那多一個戶口本,就多一個名額(一般都會以戶為單位,再和具體的人口數結合來分)。
2、現在農村的村書記選舉,村民代表選舉,都要進行戶推,有單獨的戶口本,可以多一張推舉的票。
3、自己單獨立戶以後,如果辦事需要帶戶口的話,只要帶自己的那一本就可以了,比較方便。
4、村裡進行分配一些集體物資時,如果以戶為單位,多個戶口本,可以多分一份。
弊端:
1、土地問題很難解決
由於一個農村戶口「一分為二」,國家是不會再給你土地的,分戶之後,只能自行分割過去原來的土地,但是一旦分配不均衡,很容易導致矛盾。
2、分戶口後會影響農業補貼收益
因為有不少的農業補貼都是按照承包的土地面積大小來進行發放的。在分戶之後,大家的土地面積也大不如從前,所領到的補貼則也相應少了許多。
3、分戶條件嚴格
按有關的戶籍管理規定,全國對於農村戶口分戶規定的極為嚴格,農村分戶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關系變動以及擁有獨立房產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戶,其他人一律不準分戶。
『陸』 為什麼離婚不給單立戶,戶口還在一個戶口本上,在結婚不是有麻煩怎麼辦
離婚後戶口在原來戶口簿上不影響再婚登記。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才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柒』 我的戶口本與父母的戶口本寫的是同一個地址,但是是兩個戶主,算兩戶嗎
有兩種情況,一種算兩戶,一種不算兩戶
1、特殊情況下出現一個地址兩個戶口。
一個自然人只有一個戶口,不可重復,正常情況下一個居民戶只有一個戶口本,丟失、損壞可以換發。但非正常情況下也會出現兩個或若干個戶口本(比如,子女辦理留學的簽證等手續就可以辦一個副本提交相關機關),但其證明力只限於相同事項,不得出現差錯。
2、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一個房子有兩個戶口本是正常現象,稱之為「一屋兩戶」。兩個戶口本即代表原來的戶口已經一分為二了。
(7)單立戶為什麼還和父母一個住址擴展閱讀:
關於分戶
1、分戶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條件發生變化,由一戶分為數戶的戶口登記。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
2、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老式住宅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分戶要滿足的條件:
1、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2、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戶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離婚後要求分戶或遷出的,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居民戶口簿》,經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後,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辦理分戶或遷出手續,為遷出人單獨列印《居民戶口簿》,加蓋遷出章,並在《常住戶口登記表》上註明遷出或分戶原因和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捌』 戶口以遷回娘家,准備自己單則戶,則開的戶口本上會不會顯示兩次男方的地址
離婚後,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如果女方有自己的房產,可以遷到房子所在地,自己一個戶口本),和父母並戶。如果不是離婚,戶口遷出又遷回,不太容易,雙方的村委不會開出接收,遷出證明。
如果女方有自己的房子(有房產證),列印戶口頁會顯示,從某地遷到房子所在地。
如果和父母並戶,顯示從某地遷到父母戶籍所在地,這個時候,父母一方如果有低保的,可能會取消。
『玖』 戶口本上只有我一個人我是戶主、為什麼我沒和爸媽在一個戶口本上有什麼不正常的嗎
這個情況說明你已經單立戶口了,很正常的,不用擔心,而且你隨時可以遷到你父母名下。
『拾』 請問和父母分開戶口後,還能跟父母一起住嗎
你好,村幹部讓你和你父母分開戶口,是否可以跟父母住,當然是可以的啦,只是分開戶口,也沒有不讓你跟父母住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