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在世,財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犯法嗎女兒可以告嗎
父母在世,只來要不是被強自迫的,只要父母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們自己的財產願意給誰都不違法,如果在世時他們留下合法的遺囑,死後財產全部給兒子,女兒也是沒辦法的事。為什麼想要父母的呢?他們把子女養到十八歲就盡到法定義務了,自己掙來的更踏實。當然你也可以把父母照顧好點,多體現孝心,人心都是肉長的,他們會看到你的。
『貳』 幫幫我 謝謝了 父母有兩個兒子房產證是父親名字如果想要分一半財產給其中一個兒子要怎麼做 結束
盡管房產證寫的是父親的名字,只要父母的婚姻關系存在,該房產就歸你父母共有。兒女的任何一位都有繼承權。除非父母另有遺囑規定遺產分配去向。
兩個兒子,在父母在世期間,必須由父母辦理過戶手續,才能獲得。獲得多少份額,由在世父母決定。父母去世後,如果有遺囑,遵照遺囑劃分。如果無遺囑,兒女均分,一份都不能多,也不能少。
而且,財產分割時,所有繼承人都必須在現場或者簽字。不能有一方偷偷將父母財產分割給自己一份。
『叄』 請問父親的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兒子,另外子女需要到場嗎
父親的房產過戶給一個子女後,另外子女需不需要到場取決於房屋所有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屋的所有人是父親,可以隨意處置財產,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屬於合法行為,其他子女不需要到場。如果屬於老人兩人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個去世,且沒有留下遺囑,則房屋單獨過戶屬於無效行為,需要其餘子女到場簽字。
法律分析
房屋過戶需要明確房屋歸屬,如果房屋屬於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後沒有遺囑,房屋的一半屬於遺產,另一方無權單獨處分。房屋所有權人如果健在,那麼可以去房產局直接過戶給一個子女,這屬於法律賦予的權利,其他子女無權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權屬於去世的被繼承者,那麼所有子女都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配遺產。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遺留的房產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額,這個一半份額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故而其他子女也是有繼承權的,另一個老人將房子過戶給一個子女是侵犯了其他子女的財產權。過戶是無效的,必須要其餘子女到場簽字放棄繼承權才能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肆』 父母將財產給了其中一個子女,其他子女有義務照顧嗎
法律分析: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即使父母把財產分割給其他子女的,所有子女對父母都還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伍』 父母想把房子過戶給已婚兒子一人,不想個兒媳,要怎麼做
如果父母是以買賣方式將房子過戶已婚兒子:除非兒子有證據證明是他用自己的婚前財產購買的,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父母沒有辦法限制兒媳的權利。如果兒子有證據證明此房的購房款是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此房可視為兒了的個人財產:如果將來離婚,兒媳不能分;如果兒子先於媳婦去世,兒媳有繼承權,不想讓兒媳繼承的,可以讓兒子留遺囑。如果父母是以贈與方式過戶給已婚兒子:有許可權定,在贈與協議上寫明只贈與兒子一個人即可,那麼:此房是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兒媳得不到;如果兒子先於兒媳去世,兒媳還是有繼承權,不想讓兒媳繼承,只能讓兒子留遺囑,這個父母管不到了。
『陸』 父母的房產給兒子,另一個兒子要怎麼辦
法律分析:因為父母的房產屬於他們自己的財產,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是他們自己的意願,其他人沒有權利干涉,包括他們的子女也沒有權利進行干涉。因此,父母房產分了一套給兒子,另一個兒子不同意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柒』 有三個子女,但是房產只想給其中一個人的話,該怎麼辦理呢
我們在生活當中,經常都會遇到子女因為父母留下來的家產而打得不可開交,本來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可是最後因為錢財就鬧得骨肉分離,這樣的事情,我們真的是見得太多太多了,也不免感嘆人性的可悲。不管是已經提前立好了遺囑,或者是在百年之後,有法官給分配的,基本上很少有人能夠覺得一碗水端平了,總是要吵吵鬧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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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於這個老人來講,我覺得這樣的一個行為的確是不太妥當,因為你不能夠保證你以後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我認為既然自己有條件的話,那就應該多為自己著想,已經為孩子們操勞了一輩子,為什麼還要給自己挖這種坑,到時候他們吵架,自己也會傷心難過。
『捌』 父母在世財產都給其中一個兒子,另一個可以起訴
法律分析:1、如果父親的遺囑無效:遺囑中指定的財產按法定繼承辦理,其他子女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2、如果父親的遺囑有效:只能按遺囑處理,其他子女起訴如果是請求分割遺囑中指定的財產,肯定敗訴,自己承擔訴訟費。3、如果不清楚遺囑是否有:可以帶遺囑到當地律師事務所咨詢律師,也可以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二百三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玖』 父母財產遺囑只給兒子沒有女兒怎麼辦
法律分析:遺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法律允許,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在法律上,首先是遺囑最大,公民可以依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立遺囑只把財產給兒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拾』 法律上父母可不可以把財產全部只給一個兒子
完全合法,沒問題,當然父母分配的財產要屬於父母不能牽扯其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