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產如何分配
父母出資買房房產的分割方式是:
(1)一方父母全額出資
1、寫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寫對方或雙方的名字,房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有父母出資時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一般會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付首付)
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子落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的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適當多分。
(3)雙方父母出資
1、寫一方名字。這種情況在實際生活中比較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司法實踐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寫雙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繼承法的演算法是這樣的,夫妻共同財產當一方死了那就先把財產分成相等的兩分,活的擁有一半,死人的一半就按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有遺囑按遺囑沒有就按法定繼承的順序走,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第二才是子女,所以應該全歸母親擁有.
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當然遺囑繼承除外。婚姻法又規定夫妻的財產歸夫妻共有。如果你沒有爺爺奶奶,那麼母親佔有1/2在加上剩下1/2的1/6。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B. 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怎麼分配
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的分配情況,具體如下:
1、確認父母是否留有遺囑,這個環節是為了確定繼承人的范圍,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處理。法定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繼承人,則由被繼承人的親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繼承;
2、確定所有繼承人的分配意見是否統一。有遺囑按遺囑分配,沒有遺囑則原則上平均分配。如果所有繼承人的意見統一,進入第三步,如果意見不統一有糾紛,進入第四步;
3、所有繼承人共同前往公證處進行辦理,並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父輩和祖輩的死亡證明、人事檔案表、親屬關系證明、各類財產證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分別前往民政局、檔案局、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醫院、原單位、銀行、房管所、銀監會等單位機構進行開具。材料最終由公證處進行審核,完成後可獲得繼承權公證書;
4、在繼承人之間意見分歧較大,且無法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時,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打繼承官司來解決,在不聘請律師的前提下,需要自行完成立案、證據收集和提交、法庭答辯、舉證質證等環節,最終由法院進行裁決,並出具判決書;
5、攜帶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房產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C. 父母房屋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父母房產分配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房產,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後,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