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年子女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徵收拆遷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九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並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
2. 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入戶嗎
法律分析: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據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二)市、鎮職工在農村的父、母,不得遷入市、鎮。如確無親屬依靠,生活難以自理,必須到市、鎮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戶。市、鎮職工寄養在農村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或原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鎮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3. 成年子女遷移戶口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4.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在法律上面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都是根據當地戶籍部門文件為準的。
戶籍改革以後,各地對於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的要求以及條件不同,當地是否可以在未離婚情況下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進行咨詢並按照當地要求申請的。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的普遍做法
1、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市、鎮職工在農村的父、母,不得遷入市、鎮。如確無親屬依靠,生活難以自理,必須到市、鎮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戶。市、鎮職工寄養在農村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或原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鎮落戶。
5. 成年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條件:與城鎮范圍內居住的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投靠落戶
申請材料:落戶申請、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親屬關系相關證明或親屬關系書面聲明(夫妻投靠提供結婚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選擇辦事事項,填寫落戶申請信息,上傳業務所需全部申請材料,提交申請。
2、派出所(戶政大廳)預審核通過後,申請人收到系統推送的到場辦理簡訊通知後,帶齊材料到擬落戶地轄區派出所(戶政大廳)戶籍窗口核實材料。戶籍內勤核對申請材料,材料齊全並符合遷入條件的,當場受理。
6. 成年後戶口還能轉到父母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戶口遷移手續: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3、遷入人戶籍證明。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第六十九條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7.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據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二)市、鎮職工在農村的父、母,不得遷入市、鎮。如確無親屬依靠,生活難以自理,必須到市、鎮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戶。市、鎮職工寄養在農村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或原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鎮落戶。
戶口的遷移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的辦理步驟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後,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審批。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戶口遷移
8. 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遷戶口嗎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9.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戶
1、審批條件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未成年子女跟隨父母親落戶是不需要任何條件的,而成年子女進行落戶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成年子女跟隨父母親進行落戶手續的辦理,一般需要攜帶父母親的戶口簿、子女的出生證明等材料,到戶籍登記部門進行申請。
10. 已成年子女能否遷入母親戶口
1、成年子女是可以跟著父母遷戶口的。要是符合以下的情形的話,都是可以隨著父母遷戶口的:
一、未婚的子女如果來投靠父母的話,那麼是可以跟著父母一起遷戶口的。
二、男性60周歲以外或者是女性55周歲以外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夫妻兩個人需要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結婚對象的。
二、子女隨父母遷戶口年齡限制
1、如果是直系親屬的話,那麼這個時候來投靠父母,在年齡上面是沒有任何限制的。遷戶口的話是在親屬和不是親屬兩者之間都是可以來投靠的。在我們國家戶籍政策上,沒有禁止說不是親屬的人不可以來投靠戶口,只要當地的政策是允許的,那麼這個時候同意接收就可以了。
2、我們在辦理遷戶口的時候要准備一些必要的材料:
第一、首先要由申請人出一份書面的申請出來,
第二、申請落戶的人和隨遷的人的身份證。
第三、如果是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那麼這個時候配偶子女的和結婚證都是需要的。
第四、戶籍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
第五、住的地方的證件和證明。
第六、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證明。
第七、申請的人需要在單位或者是住的地方的證明書。
第八、兩份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