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拆遷安置房父母要得回去嗎
法律分析:父母是否有權收回,主要看拆遷所得房產,在權利人之間是否進行了實際分割,如果已經進行了分割,父母不能反悔再將房產要回,如果沒有,只是以其中一個家庭成員名義持該房產,其他成員可以要求進行分割。所以,父母是否有權要求收回房產,還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如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可撤銷贈與。如有糾紛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拆遷安置房,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 易地搬遷,老人不願意搬,但年輕人要搬,這個問題怎麼辦
易地搬遷,老人不願意搬,但年輕人要搬,如果是整體要求搬遷,那就再做做工作。
如果是自己家搬遷,父母不願意搬,那就尊重他們,常回來看看父母。
③ 父母不讓回家怎麼辦
沒有這樣的父母,一定是你每次回家都給父母傷害極大,不見心裡念著會好點。
父母從來不會因為生氣不要自己的孩子,雖然是生你的氣,但是你要回去承認錯誤他們的氣就消了一大半了,父母也不是跟你真生氣,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有孩子和父母較真,做父母的在看到孩子回來了,雖然嘴上不說但心裡別提有多高興。有錯就改還是爸媽的寶貝。
父母對子女的愛可以理解的,如果你成年了,就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了。父母可能說的比較嚴厲,但是不讓你回家的可能性不大。
建議先找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調解。情節嚴重可能夠上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父母如果不讓自己的兒子和女兒回家,不管是成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這屬於犯法嗎?
未成年人是犯法的,因為父母對未成年人有監護的義務。成年人,要看房屋的所有權,如果當事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或者是擁有部分所有權,也是犯法的。
因為父母這樣的做法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當事人對所居住的房屋沒有所有權, 就不犯法。因為父母這樣做從法律上沒有任何損害當事人的權益,都成年了,從法律上來講,父母可以不承擔這些義務了。
④ 老家要拆遷了,戶口不在老家父母都不在了怎麼辦
一是戶口分房補償:你的戶口不在村裡,所以不能按戶口分房子,但有的地方如果可以證明是在外地沒有房產和工作,或長期事實在村裡居住,也許還可以按村裡的戶口標准算。
二是房屋價值補償:可以獲得繼承的父母的房屋的價值補償,補償標准咨詢拆遷部門
⑤ 父母不讓我們回家
讓我來告訴你實話吧,有可能是怕你佔了他們的房或者將來動遷的拆遷款什麼的,以你兒子的身份,有十足的理由來分,是怕你分財產。再一個,就是你的到來影響老人的二人世界,怕你回了老家不走了,財產和私生活都受打擾,還有他們是否中了彩票或者養情人之類的,怕你發現。不要生氣,因為我爸就是這樣,我只是把我爸的做法和你陳述了一遍,不是所有父母都是無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