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
法律分析:
父母可以跟著子女遷戶口。父母跟隨子女戶口遷移的條件: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關系證明;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衍生問題:
外地人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外地人在北京落戶的條件:1、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4、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5、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Ⅱ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對於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在戶籍窗口領取,雙方手寫簽名);
2、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休證或無業證明;
4、投靠人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情況證明件(包括投靠人原單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或戶口所在地社區、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或原本市戶籍注銷證明;
5、合法自有房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父母同時投靠或隨遷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7、父母子女關系不明的,應提供相關證明(件):
(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
(2)被投靠人《出生醫學證明》。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
(4)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Ⅲ 隨遷子女入學需要什麼材料
隨遷子女入學需要的材料如下:
1、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取得的居住證,居住證地址必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3、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外地戶口入學條件有哪些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年齡。
Ⅳ 子女隨遷戶口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子女隨遷戶口需要,入戶申請審批表以及提供下列材料:
1、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3、擬遷入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父或母遷入深圳時的批准證明材料。
5、超過18周歲但未滿20周歲的成年子女,須提交仍在普通中學階段就讀的在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Ⅳ 父母跟隨子女遷戶口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需要一定的條件,如子女已成年、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等,以福建省為例。x0dx0ax0dx0a《福建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范》x0dx0a第九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父母可以根據本人意願投靠子女落戶。x0dx0a(一)子女已成年;x0dx0a(二)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
Ⅵ 父母投靠子女重新辦理戶口本需要什麼材料
(一)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的老人,可申請投靠子女在城市入戶。
(二)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申請投靠入戶的書面報告;
2、投靠的子女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三)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後在2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戶口申報事項,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機關;市公安機關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決定的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經批准同意遷入的,申請人可到縣、市公安局領取《准遷證》,並持《准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再憑兩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五)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准遷證》及《遷移證》工本費每證4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Ⅶ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以下的手續: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Ⅸ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