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後不給孩子的撫養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對方確實沒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可以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請法院變更撫養費金額;如果支付撫養費的有能力負擔卻不負擔,1、若是通過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一方可以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2、若是訴訟離婚的,一方可以憑借離婚判決或者裁定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 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可通過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 父母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未直接撫養子女的應負擔子女全部或者部分的撫養費。撫養費相關問題在離婚時由父母雙方達成協議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離婚後,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給付相應的撫養費,人民法院將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4. 父母離婚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處理方式:如該撫養費是通過協議確認的,則雙方可再次協商,仍無法協商的,可向法院起訴,若該扶養費由生效裁判載明,則當事人可海子街申請判決的法院予以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5. 離婚以後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以後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提起訴訟,起訴孩子撫養費的應該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如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可以證明對方沒有按時支付撫養費的其它證據。
【法律分析】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它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對未成年的生活,教育等依法提供財務支持的義務。夫妻雙方離婚時,應當對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用達成一致意見,協商一致的需要簽訂離婚協議書,無法協商經人民判決確定撫養權的,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定期支付給另一方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根據子女的需求、父母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的給付方式雙方可以簽訂協議,給付人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全部撫養費。給付人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支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向當地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和原因,相關證據以及證據來源。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向原告送達立案通知書,並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6. 父母離婚父親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一、父母離婚父親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1、父母離婚,父親不給撫養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先協商處理,不能協商一致的,那麼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在訴訟之後對方還不支付撫養費的,則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其實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撫養費數額的變更情況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
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7.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一、離婚小孩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1、離婚後,小孩撫養費不給的處理辦法為: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法院審判之後作出判決,判決生效之後對方拒絕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的執行局對其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使得撫養費能夠支付。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離婚不給撫養費就不讓見孩子是否可以
1.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2.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3.也就是說,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視權力,另一方可以選擇起訴。
4.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也就是說,對方不配合探視權力,其可以起訴。
5.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給付關於孩子的撫養費。
8. 父母在離婚後不給孩子撫養費該怎麼辦
離婚後母親不給撫養費可以先協商,要求其履行撫養義務;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撫養費是法律規定的父母義務,是必須要履行的。法律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9. 離婚後母親不給撫養費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後母親不給撫養費應該向人民法院起訴,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子女的撫養費,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如果法院判決後還是不給撫養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