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父子都有名字房子,房子不滿兩年,父親可以放棄產權嗎
目前在我國,房屋共有人放棄產權有三種方式:第一種,出售給其他人的;第二種,贈與共有人的;第三種,死亡後房產份額以遺產被繼承的。
而除了最後一種外,其他兩種均需要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最省錢的做法:首先到房產管理部門,在房屋產權份額未確定的情況下,採用99:1的比例,即受讓人持有99%的房屋產權,而打算放棄的共有人持有1%的比例,然後辦理買賣過戶,這樣稅費是按照房屋實際價值的1%來支付(因為買賣的是其中的1%份額),這樣還可以避免贈與部分未來出售時涉及的20%的增值稅(當然如果房價下行也可以走贈與,這樣就沒有增值稅)
❷ 父母房產放棄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效
子女放棄父母房屋繼承協議的內容是:當事人信息、房屋基本情況、放棄繼承權的說明、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對於子女自願放棄父母房屋繼承權的,可以出具相關協議並經公證後作出合法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❸ 父母還在,如何放棄繼承權,放棄聲明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
放棄繼承權的聲明主要句括以下內容:
1、註明本人身份;
2、本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3、放棄繼承權的理由;
4、表明系自願放棄;
5、在協議上簽字、按指紋,標注日期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