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② 孫卓決定回親生父母身邊,他的養父母去哪裡了
孫卓的養母已經被警方抓獲,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而孫卓的養父由於受到了打擊和驚嚇,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
總結:不管之前養父母對孫卓有多麼好,現在他們非法買賣被拐兒童的犯罪事實已經被警方得知,所以現在孫卓的養母已經被警方抓走,他的養父也嚇得住進了醫院。
③ 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一、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1、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受審只是限制而不是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種強度較輕的強制措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④ 孫卓養父母會不會被判刑
除正在生病的孫卓養父,孫卓的養母被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對於孫海洋的養父母的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養父母收買,且他的養父母沒有虐待他,對他也不錯,則可視為犯罪情節較輕。
孩子被拐賣,讓很多家庭遭遇難以想像的痛苦。這其中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人物 ——孫海洋,也就是電影《親愛的》人物原型。14年前,他不到四歲的兒子被人拐走,孫海洋從此踏上了漫長的尋子路。直至2021年12月6日,孫海洋夫妻與其失散14年的兒子孫卓團聚。
警方透露,除正在生病的孫卓養父,孫卓的養母被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對於孫海洋的養父母的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養父母收買,且他的養父母沒有虐待他,對他也不錯,則可視為犯罪情節較輕。
目前,孫卓養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說明該案已經進入刑事程序。以往案例中,確實存在養父母未被追責刑事責任的情況,這是因為受害人放棄追責責任,加上存在追訴時效問題。孫海洋案中,如果受害人不起訴,檢察機關也可提起公訴。
⑤ 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握喚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段燃凱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5)孫卓養父母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可採取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
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對於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即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明文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則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賦予了辯護人在刑事案件的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可以以辯護人的名義提起取保候審的申請,並要求取保候審決定機關在三日內做出決定,如果不同意變更段余,應該告知申請人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