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主擇業後,隨調隨遷家屬怎麼辦
下面是自主擇業軍官的安置規定,對家屬的安置會有參考作用的。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地點的規定 :
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條規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② 轉業應該安置在哪裡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轉業軍人的安置地有以下幾種選擇。
1.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
3.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4.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擇業的;
(2)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的;
(3)戰時獲三等功、平時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4)因戰因公致殘的。
5.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國家重點工作、重點建設項目、新建擴建單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軍隊轉業幹部,經接收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規定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該地區安置。
你丈夫今年轉業,按照規定你需要在滬居住滿三年,也就是說你要在零五年取得上海戶口,你丈夫就可以安置進滬了。根據你說的,你零四年取得了上海戶口,按理說應該是可以的,問題就出在這個集體戶口上。集體戶口有很多種,有的是學校學生的集體戶口,這個是不承認的,如果是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口也不承認的!現在普遍承認的是學校老師的集體戶口,企業的集體戶口也是承認的。但是有些地方還有規定,說沒有根據這個集體戶口開具的身份證也是不承認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僅能給你回答到這里。
③ 父母在老家,我卻在外地,一年回不去一兩次,我該怎麼辦
父母在,不遠游!
我們雖然無法做到父母在,不遠游,但家中的老父母卻永遠是我們的牽掛,這是中華五千年傳承的孝道,也是做子女的一份心。畢竟父母不僅給了我們生命,還給了我們無窮無盡的愛。
畢淑敏說:「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父母永遠是我們最大的牽掛。離家是我們最不得已的事情,因為故鄉安置不了我們的肉身。但是只要父母在,家永遠是我們最大的牽掛。
可是實際情況卻是很多打工人都是背井離鄉,一年也回不去一兩次。這是許多遊子心中的痛,也是無奈。
那麼該怎麼解決這個難題呢?我提供下面三種方法,大家量力而行就好了,別勉強!
1、如果條件允許,乾脆回家侍奉雙親。
當然,如果父母的身體不好的話,你就要慎重考慮了,具體做法,你還是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定。
④ 退役軍轉幹部安置地點有哪些方式可以選擇
⑤ 50分請教: 轉業戶口落在哪裡父母搬遷至外地 我已離婚~
我覺得可以。
不過工作還是要做的,在部隊這么多年,情況應該也很清楚了。
第三章 安置地點
第十六條 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條 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
第十八條 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條 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擇業的;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的;
(三)戰時獲三等功、平時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四)因戰因公致殘的。
第二十條 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條 因國家重點工程、重點建設項目、新建擴建單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軍隊轉業幹部,經接收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規定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該地區安置。
⑥ 工作在外省,父母在老家,怎麼辦
當初選擇出去工作就要想到這個問題
不過也不是什麼大事,有錢買房接父母過來
畢竟以後自己也是要獨立生活的,記得常回家看
⑦ 軍人服役期間,父母戶籍變更,軍人轉業戶口如何安置
幹部轉業的規定: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士官轉業的規定: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二) 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
⑧ 轉業安置地選擇
法律分析:軍隊幹部確定轉業後,可以在本人原籍、入伍地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等選擇范圍內安置。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條 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
⑨ 退役轉業安置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
退役轉業軍人安置地,對於其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父母有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有變更)安置的時候可以只隨父母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這是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2001年01月19日實施)網頁鏈接規定執行的。
事實上在我們軍人得到上級轉業意向談話時,上級領導就會聽取被談話者(准轉業軍人)的安置意見(含安置地點)的,在不違背法規的前提下,上級就會依據被談話者(准轉業軍人)的安置意見,編制當年本部隊的轉業計劃,當轉業計劃被批准後,按照轉業軍人的意願到父母一方所在地安置的。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