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丈母娘家賠了百多萬拆遷款不分女兒可以打官司嗎
可以。
父母財產不給女兒的情況下,女兒可以提起訴訟,但父母堅持不給的話女兒無權分得財產。如果女兒是被拆遷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則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家庭成員共有,女兒作為家庭成員中的一員,有權按照共有的份額來分割拆遷補償款。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女兒無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⑵ 拆遷款父母有權利不給自己的子女嗎
拆遷款是按你房屋持有人也就是這所房屋的戶口所有人來給,所以這是可以不給子女的,給不給都是父母的權利。
⑶ 父親死了女兒繼承的撫養費,男方父母不給怎麼辦
如果一直索要不到,就應該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要,因為這個賠償金里有你父母的贍養費,法院一般都會支持你父母的訴求的。
⑷ 家裡土地被徵收了父母不把賠償款分給兒女怎麼辦
家裡的土地被徵收了,父母不把賠償款給兒女,那麼如果兒女都成家了,也都有自己的家庭的話,可以和父母去協商解決這個問題。
⑸ 母親的死亡賠償金父親不給子女怎麼辦
法律分析: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可以起訴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⑹ 征地補償款父母不給女兒。扣下錢說要給2個兄弟怎麼辦
父母養你那麼大 這點錢你也想要啊 那你父母把你養到這么大你給你父母多少錢 這些錢就當時給你父母了 他們想給誰就給誰 想想父母他們也不容易 還有2個兒子 你又不會給你父母養兄弟 就當是盡孝心了 看開點 別為了錢傷了父母的心
⑺ 拆遷款父親不給孩子怎麼辦
法律分析:孩子能不能獲得拆遷補償款,要先看拆遷補償款中是否有孩子的份額。如果是城市房屋拆遷的話,那麼除了房屋的產權人外,其餘人是沒有補償的,如果是農村房屋拆遷的話,那麼孩子應拿到一部分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補償的對象是所有權人。
⑻ 拆遷款父拿著不給子女怎麼辦
法律分析:老房子誰有產權,誰就可以拿到賠償,說明一點,夫妻是共有的。如果房子父母有產權,兒女都沒有,那父母在世的時候,賠償就是父母的,和兒女沒有任何關系。父母去世後在根據法律規定來分割遺產。遺產是不分兒子還是女兒的,只要是父母的孩子,哪怕是養子,都有權利繼承遺產,除非老人生前寫有遺囑。父母的房子拆遷,有權不分給任何人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款是給房屋所有人的,所以房屋的產權是歸父母的,拆遷補償款歸父母所有,可以不分給任何人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⑼ 法院判決贍養費兒子女兒,不支付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方不給子女撫養費的,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或前妻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相關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進入強製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⑽ 老家拆遷獲百萬,父親卻拒給女兒:都嫁出去了,賠償款與你無關,無關嗎
電視劇《都挺好》,其劇情內容一下子就成了微博和各大網路平台的網民不停討論的話題。很多人都說,劇中的劇情就是取自生活中活生生的案例,覺得劇中演繹的人物不是身處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就是生活在自己周遭的其他人。劇中的女主角是一個被父母「重男輕女思想」傷害半生的女孩。父母為了兩個兒子出國留學,娶妻買車,賣房賣地,卻不願意供女兒上大學。夫妻兩覺得女兒遲早要嫁出去,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養好兒子才能防老。但沒想到最後家裡最有擔當的人,是願意無條件供養父母的女兒。其中的劇情不經讓人感慨。這就有一個案例也是令人咂舌,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會發生這類事件的原因就是上一輩的父母還保留著舊時代的生活理念。女兒一旦嫁出去了,就是潑出去的水,想收也收不會來了,當然就不屬於家庭財產的一部分擁有者。在農村裡,只有兒子才有權繼承家裡的財產,才需要盡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在社會中還是普遍存在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還需要更多的法律意識普及尤其是對中老年這一代人的開導,讓其明白應該依法處理處理發生的利益糾紛問題,而不是靠老舊的傳統理念和習俗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