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護人證明如何開需要帶哪些材料
監護人證明由監護人本人帶齊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向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開具,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 監護人證明怎麼開
開監護人證明的方法具體如下:
1、監護人證明由監護人本人帶齊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向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開具;
2、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辦理監護人證明需要的材料有什麼
1、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
2、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 開具監護人證明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呀需要子女都到場嗎
不需要子女都到場,但需要能夠證明子女的信息材料,同時也需要提供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法律分析】
辦理監護人證明需要攜帶的證明材料如下:
1、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如已經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供)、戶口本;
2、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中國國內申請人提供: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軍官證或中國護照)、戶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證、回鄉證(或台胞證),原國內居民提供戶籍底冊、戶籍注銷證明;外國人提供:護照(原為中國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紙、戶籍底冊、戶籍注銷證明)。
【開具監護人證明需要監護人到場】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開監護人證明需要什麼手續的這個問題也沒大家想的多麼復雜的,有些被監護人還沒有辦理身份證的,那監護人直接拿家裡面的戶口本到派出所也能辦理好了的,因為戶口本就能直接的體現出當事人之間的各種關系了,異地人辦理的時候比較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4. 辦監護人證明需要帶什麼
辦理監護人證明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
(一)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如已經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供)、戶口本。
(二)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中國國內申請人提供: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軍官證或中國護照)、戶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證、回鄉證(或台胞證),原國內居民提供戶籍底冊、戶籍注銷證明;
外國人提供:護照(原為中國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紙、戶籍底冊、戶籍注銷證明)。
監護人如何確定?
監護人是從有利於被監護人的生活、健康、成長有利等方面從近親屬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監護能力的下列人員中確定:
(一)配偶、父母、子女;
(二)親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監護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擔監護職責的,監護人之間應有書面的約定。
指定監護人的權利:
(一)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
監護人應當保護被監護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被監護人的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監護人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當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有權代理被監護人請求人民法院給予保護,代為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二)擔任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三)照顧被監護人
1、監護人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監護人對未成的人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長,並在德、質、體方面全面發展。
2、監護人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3、監護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等行為。
4、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使未成的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5、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6、監護人在未成年人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7、監護人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
8、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5. 監護證明怎麼開,在哪辦
監護人證明材料可由戶籍所在村委會出具,但一定要加蓋當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讓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加蓋章。
材料:
1、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如已經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供,戶口本;
2、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6. 怎樣辦理監護人證明
一般父母都是子女的監護人,並不需要什麼監護證明。如果是其他個人擔任監護人,那麼才需要監護證明,一般都是由指定監護人的村委會開具證明。或者也可以直接讓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加蓋章。
【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7. 監護證明怎麼開,在哪辦
監護證明材料可由戶籍所在村委會出具,但一定要加蓋當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讓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加蓋章。監護證明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憑證。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8. 監護人證明如何開需要帶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監護人證明材料可由戶籍所在村委會出具,但一定要加蓋當地派出所的章。辦理監護人證明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是:1、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2、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9. 監護人證明怎麼開
子女監護人證明去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開具,監護人證明由監護人本人帶齊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