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婚孩子幾歲可以自主選擇跟誰民法典中哪條有具體說明
父母離婚小孩八周歲可以自己選擇跟隨誰生活,因為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根據《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㈡ 父母離婚,小孩子幾歲可以決定跟誰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年滿8周歲,法院會依據子女的意願進行撫養權判決。
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您在爭取撫養權的時候,如果有以下的條件的,您將會被優先考慮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您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去做一些准備。如果您的孩子隨您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您爭取撫養權更加有益。如果您無其他子女,而您的另一半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話,您爭取撫養權更加有益。您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您爭取撫養權更加有益。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主要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您可以對培養和您的孩子的感情,讓您的孩子主動選擇由您來撫養。如果您是北京地區的話,法院一般會參考6周歲以上孩子的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㈢ 父母離婚孩子多大年齡決定自己跟著誰
法律分析:滿8歲可以決定。孩子撫養權通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判決:(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㈣ 父母離婚孩子幾歲有選擇權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孩子8周歲就可以有選擇權了,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准予。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6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㈤ 父母離婚,孩子多大才有選擇跟父親還是母親
你好,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親離婚時,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共同生活,即所謂的撫養權歸屬要尊重孩子的意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㈥ 父母離婚孩子到幾歲可以選擇父母
法律分析:法律上離婚孩子在十周歲以上才能自己選擇跟誰: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4)但是這並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㈦ 父母離婚孩子滿多少歲可以選擇
法律分析:滿10歲以上可以選擇。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三條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第四條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五條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