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在農村老房子里,男方父母修建的,離婚後房子給了女方,過後男方父母不給怎麼
如果離婚時財產進行了分割,分配,並且有證明當時是分給了女方。依據財產法,女方有權利起訴男方父母及時將房子還給女方。
2. 離婚父母房產如何分割
父母所買的房產如果是登記雙方名下的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如果是父母明確只給一方個人所有的,不需要分,歸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 離婚後房產一人一半,另一方不賣也不給錢該怎麼辦
該案例涉及的是,雙方離婚以後的財產問題。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採取以下兩種對應措施。
第一,如果雙方離婚時的財產歸屬,是經過法院判決裁定的,那麼另一方的行為明顯是不履行法院判決,提問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如果雙方採取的協議的方式離婚。並確定財產的歸屬的。那麼另一方的行為,明顯是不履行離婚協議。但是,由於夫妻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協議中涉及婚姻關系的處置問題作為一個可參考的因素在裁判過程中予以考慮。所有當事人需要就財產問題重新進行起訴或者申請法院裁定雙方的離婚協議有效。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4. 離婚後,拆遷賠償下來的房子,一方不給怎麼辦
離婚了,房屋已經進行過處置了,是誰的產權就由誰來收益,除非你們在離婚時有約定並且有公正,一旦拆遷雙方共有,如果一方不給可以起訴。
5. 父母離異後房產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離異後房產,要看房產當時的出資情況以及登記在誰名下。對於房產的處理,可以先協商,協商無果的可以請法院判決。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財產購買房屋,就算登記為一方,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買房,要區分婚前婚後,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 父母離婚,房子是孩子和父親一人一半,父親不肯給孩子怎麼辦
孩子成年了沒? 孩子如果沒成年的話,父親有權管理房子,如果父親是孩子的監管人的話 如果孩子成年了,可以去起訴父親的,就是說可以去上告奪回自己應有的那部分。
7. 離婚後房產過戶一方不配合怎麼辦
法律分析:區別對待。(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 離婚一方不要房產如何處理
可以達成協議,後將房產過戶到一方名下,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9. 父母離婚協議把房產給孩子,父親遲遲不過戶,孩子歸女方撫養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建議您去法院起訴,要求男方按照離婚協議書上約定的內容進行房產過戶,經過法院審理之後,你就可以給孩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另外,對方一直不給辦過戶手續,房子歸孩子這個約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沒有過戶的話以後會容易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如果你們在離婚的時候約定將房產留給兒子,那建議還是越早的去辦理過戶手續最好,這樣可以避免因為房產沒有過戶而產生的一些問題,比如有房子的房產證的一方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子賣給第三人,並且第三人是善意的,此時您就只能要求自己的前妻或者前夫返還房子,不能要求第三人返還房子,這種情況就會比較難處理。因此,建議您今早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10. 如果離婚後女方父母仍然占著房子不走,我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嗎
只要法院沒有判定房子歸女方,並且你能提供房子是你父母的,只要她們占著不讓,你就可以告她們侵佔財產並請求法院判令她們歸還於你,如果她們還不歸還你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